非洲多国原矿出口管控升级
从非洲多国政策演进路径看,非洲原矿出口管控呈现三个明显特征:一是管控范围持续扩大,从锂、钴等新能源矿产逐步扩展至黄金、铝土矿、稀土等;二是政策工具日趋多样,从简单禁令发展为配额、关税、国家持股、本地采购要求等内容;三是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多数国家配套了严格的查验、处罚及资质退出机制。
管控范围持续扩大,多国同步配套政策工具与执法约束。津巴布韦2026年2月25日发布官方声明暂停原矿及锂精矿出口,同年5月22日该国矿业部长签署《矿产分类与宣言》,进一步将锂、钴、镍、石墨等14种矿产划定为国家级战略矿产,同时明确战略矿产项目由政府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参股;执法层面,该国出口管控规定覆盖已装船在途货物,仅持有有效采矿权证及配套选冶厂的企业可获出口授权,代理商及第三方贸易商无出口权限。刚果(金)从2025年2月22日起针对钴原矿实施出口禁令,后续管控政策覆盖至铜矿;从2025年10月16日起实施钴出口配额制度,2026—2027年年度配额设定为9.66万吨;2025年11月26日该国矿业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钴出口商预付配额对应10%的采矿特许权使用费,取得配额核查证书后方可办理通关,配额不得转让或延期使用,无自有精炼设施的企业不参与配额分配。几内亚管控范畴从铝土矿延伸至黄金领域,2025年调整铝土矿出口规则,同年12月12日起正式将铝土矿出口关税由5.5%上调至10%,2026年4月出台铝土矿出口配额细则,设定年度出口上限为1.5亿吨,2026年6月19日宣布新增原金、粗金出口禁令;该国同时要求铝土矿企业7年内开工、10年内建成氧化铝厂,逾期将被取消出口资质,吊销采矿权。加纳2026年2月宣布将锰矿、铝土矿、铁矿石等矿种纳入出口管控序列,2030年全面停止未经加工矿石出口,同时公布采取逐年上调出口关税的阶梯式管控模式。马拉维2025年10月21日由总统签署的行政命令生效,全面禁止原矿出口,覆盖铀、稀土、石墨、黄金、铜、铌、金红石等全品类原生矿产。肯尼亚2026年4月实施全域原矿出口禁令,覆盖金、铁、铜、稀土等所有境内原生矿产。
政策工具日趋多样,多国通过关税、股权、本地化要求细化管控。马里2026年4月新版《矿业法》正式实施,将原矿出口关税从3%上调至15%,额外加征每吨5000西非法郎资源保护费。博茨瓦纳2025年10月1日《矿山和矿产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将政府可选股权比例从15%提升至24%。赞比亚从2026年开始要求矿业企业5年内核心货物与服务本地采购占比不低于40%。
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配套刚性约束收紧行业准入。莫桑比克2026年5月8日议会表决通过新版《矿业与采矿法》,6月3日正式实施,规定所有矿业项目政府最低持股15%;新法同步明确执法细则,海关在专项查验中查获的违规原矿将被直接没收,并处货值3倍以上罚款,两次违规将被直接吊销采矿许可证。卢旺达从2025年6月起暂停锡、锂、铍等战略性小金属的新增进出口贸易许可证审批,收紧行业准入门槛。
(综合整理 本报记者 张 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