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发布进口石油产品的新规定

发布日期:2026-06-20 08:16:55来源:驻苏丹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苏丹中央银行发布一项新规定,要求进口石油产品的企业必须事先在苏丹黄金精炼厂存入200公斤21K黄金,才能获批进口许可证。

6月16日,凉棚新闻网报道,苏丹中央银行发布一项新规定,要求进口石油产品的企业必须事先在苏丹黄金精炼厂存入200公斤21K黄金,才能获批进口许可证。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