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巨头现身法国科技大会 中法寻求“AI全球治理”共识

发布日期:2024-05-26 07:04:21来源:欧洲时报网作者:
从高层互访到战略对话,中法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官方合作日益深化。在法国巴黎举办的“欧洲科技创新展览会”(Viva Technology)主论坛上,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与阳狮集团监事会主席莫里斯·列维对谈时表示,中国AI与西方的最大区别在于应用,中国有数百个基础模型,但人们越来越多地在讨论什么是AI时代的超级应用。

“很多人都在关注GPT-5的发布时间,但我更感兴趣的是,哪些应用可以充分利用大语言模型的所有能力。”近日在法国巴黎举办的“欧洲科技创新展览会”(Viva Technology)主论坛上,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与阳狮集团监事会主席莫里斯·列维(Maurice Levy)对谈时表示,中国AI与西方的最大区别在于应用,中国有数百个基础模型,但人们越来越多地在讨论什么是AI时代的超级应用。他介绍说,应用驱动了中国AI的快速发展。

AI赋能科技“头号玩家”

综合中新社、北京光明网报道,欧洲最大科技创新盛会VivaTech正在法国巴黎举行。李彦宏是唯一受邀在主论坛发言的中国企业家,在VivaTech官方介绍中,将他称为“AI的长期主义者”与“中国AI的头号玩家”。李彦宏表示,在中国,无论是初创公司、还是互联网大厂,都在努力寻找PMF(产品市场契合度),致力于探索最能发挥生成式AI能力、能被数十亿人使用的应用形态。

李彦宏在法国科技展的系列发言也受到中国舆论的广泛关注。有分析称,李彦宏的发言映射出中国AI技术的蓬勃活力与开放姿态,也透露出中法两国企业在AI领域的更多可能性。

法国科技盛会上,中国企业的身影分外醒目。从阿里巴巴展示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到华为带来的5G与AI融合应用,每一项创新都吸引着世界的目光。北京人民网报道指出,这些中国企业不仅展示了中国在AI领域的最新成果,也传递了与全球伙伴共享技术红利的诚意与决心。中国馆在Viva Technology2024的惊艳登场,更是成为中法科技交流的生动注脚,展现了两国在高科技领域合作的广阔前景。

中法寻求AI共识

从高层互访到战略对话,中法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官方合作日益深化。《中国经营报》注意到,继去年11月联合签署全球首份AI国际性声明《布莱切利宣言》后,今年5月7日,中国与法国在4月7日《中法联合声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共同发布了最新的《关于人工智能和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

《联合声明》表示,中国与法国在人工智能方面达成十点共识,内容涵盖坚持“智能向善”(AI for good)的宗旨;主张“人工智能必须为所有人提供包容性接入,在线提供可访问、可视和可发现的内容,尊重多种语言和文化多样性,包括在多边框架内”;中国愿参加法国将于2025年举办的人工智能峰会及其筹备工作,中国邀请法国参与将于2024年举办的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等。

AI迅速发展 全球治理必要性凸显

AI治理一直是监管层、学术界及产业界重点关注的问题,不少学者专家都发出相关的呼吁。“不论是中国、法国等28个国家和欧盟联合签署的《布莱切利宣言》,还是最新的《联合声明》,都相当于国家最高领导者面向国际社会的一个‘表态’,是全球顶层的战略方针,决定各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基调。”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源指出,实际上,在《布莱切利宣言》之前,中国已经在国家治理层面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坚持“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布莱切利宣言》的“以人为本,值得信赖和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和《联合声明》的“促进安全、可靠和可信的人工智能系统,坚持‘智能向善’”的国际治理思路,在人工智能国家治理和企业平台治理中也将被采纳和落地为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否定“机器至上论”。

《中国经营报》报道,在知名经济学者盘和林看来,《联合声明》的意义在于可以加强中法甚至中国与欧盟之间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合作,并为人工智能安全和治理提出基于两国共同利益的解决方案,未来这套方案也可适用于AI领域的多边合作,从而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数据要素的跨境流动。

需要指出的是,就在今年3月中旬,欧洲议会批准并通过了欧盟《人工智能法》(AI Act),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部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法案。而在5月8日中国最新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网络治理和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包含在“预备审议项目”中。早在2023年8月1日,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开始施行。此外,在今年4月举行的“人工智能治理创新论坛”上,《人工智能法(示范法)》2.0(指专家建议稿)已发布。

王源指出,欧盟寄希望于抓住人工智能治理的国际话语权,中国通过加强与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国的法国的对话和可能的合作——例如在联合国《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基础上开展工作,或将以此为抓手,在取得欧盟整体成员国在人工智能治理互信上有突破性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联合声明》第四点共识提到:“双方将依托联合国层面开展的工作,致力于加强人工智能治理的国际合作以及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倡议之间的互操作性。”王源认为,这是对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一种“修正”愿景。众所周知,GDPR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高标准,又通过了跨境流动分国别的“白名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欧盟自身的数据流动可信“朋友圈”,全球范围内则“追赶立法”——130多个国家陆续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与GDPR拥有较高的相似度。如果从治理“源头”就强调“互操作性”,无疑会给中法两国的国内立法和治理互信互认提供基础,减少制度性障碍,降低产业的合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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