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发布规范私营兽医检疫设施的新法令

发布日期:2024-11-29 07:28:59来源:驻巴林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据巴林《每日论坛》11月26日报道,巴林市政和农业大臣瓦埃勒颁布了一项新法令,规范巴林私营兽医检疫设施。

据巴林《每日论坛》11月26日报道,巴林市政和农业大臣瓦埃勒颁布了一项新法令,规范巴林私营兽医检疫设施。该法令禁止在没有适当许可的情况下建立此类设施,以确保遵守环境和卫生标准。违反这些规定的人可能面临严厉处罚,包括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该法令,私营兽医检疫设施只能在获得相关行政当局的事先批准后才能建立。这些设施将受到监督,并且必须遵守2003年第8号法律中概述的所有检疫程序,该法律管理海合会(GCC)国家的兽医检疫系统及其执行条例。

该法令规定了建立私营兽医检疫设施的若干条件。首先,这些设施必须尽可能靠近巴林的批准入境点,同时远离住宅区。它们还必须被安全围栏包围,并设计为方便动物和设备进出。此外,它们应距离任何牲畜围栏(包括羊、牛、骆驼和家禽)至少100米。

设施必须包括足够的牲畜住房、感染传染病的动物隔离围栏、兽医诊所、尸检室、饲料储存以及饮用水和电力来源。此外,还必须有行政大楼、工人住宿和处理废物和死亡动物的指定区域。

该法令的一项关键要求是实施电子记录系统。该系统应记录所有进出的动物货物、执行的检疫程序以及牲畜中的任何健康问题或死亡情况。每个设施还必须雇用有执照的兽医和兽医技术人员。

要获得私人兽医检疫设施的许可证,申请人必须使用相关部门批准的指定表格提交申请,并缴纳所需费用。必须在当局根据拟议设施的类型和规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额外的许可要求。

该法令还提供了上诉机制。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有权在收到拒绝通知后的三十天内通过挂号信或电子方式向部长提交书面上诉。如果上诉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十天内向法院提出质疑。

对于为出口或再出口目的而进行动物检疫的设施,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签发所需的兽医健康证书,并在负责兽医的监督下进行所有必要的检查和疫苗接种,并按照进口国的要求进行。

不遵守新规定的处罚包括警告、设施暂时关闭三个月或吊销营业执照。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巴林动物检疫程序的安全和卫生标准,确保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和动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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