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批准向外国人发放东部经济走廊10年期签证

发布日期:2024-05-16 10:15:05来源:曼谷邮报作者:
据曼谷邮报5月15日报道,泰内阁已批准为在东部经济走廊(EEC)工作的高管和专家提供为期10年的特殊签证,以支持泰国重点目标产业的发展。

据曼谷邮报5月15日报道,泰内阁已批准为在东部经济走廊(EEC)工作的高管和专家提供为期10年的特殊签证,以支持泰国重点目标产业的发展。

在周二举行的流动内阁会议后,泰政府副发言人表示,内阁通过了EEC办公室关于EEC签证的提案,旨在吸引各领域的专家到东部经济走廊工作。该签证有效期为10年,允许多次出入境,但不得超过雇佣合同期限。此前该签证允许入境并在泰国停留最多5年。EEC签证共四种类别:(1)专家(EEC签证“S”)、(2)高管(EEC签证“E”)、(3)专业人士(EEC签证“P”)和(4)配偶和家属(EEC签证“O”)。除此以外,在东部经济走廊居住和工作的专家还可以享受17%的特殊个人所得税税率,而泰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最高可达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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