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全国企业监管统一信息平台正式启用
平台启用后,政府机关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必须在系统中预先登记,否则视为行政违法行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排查需提前10个工作日下发通知,政府机关不得对企业重复索取、检查相关证明文件。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乌兹别克斯坦分社10月30日消息,11月1日,乌全国企业监管统一信息平台正式启用,该平台依照2021年9月15日《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行政和税收负担、完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措施》总统令要求,由政府划拨10亿苏姆(约8.9万美元)搭建,旨在规范各机关对企业的监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平台启用后,政府机关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必须在系统中预先登记,否则视为行政违法行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排查需提前10个工作日下发通知,政府机关不得对企业重复索取、检查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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