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对非法继承、赠与超过50亿韩元的海外虚拟资产15年后仍可征收税金
企划财政部8月8日透露,韩政府决定将根据海外交易所或个人间交易等继承、赠与虚拟资产的情况追加征税期限,即对非法继承或赠与超过50亿韩元的海外虚拟资产,即使过了15年征税期限,也可以继续征收税金。
据韩联社8月8日报道,企划财政部8月8日透露,韩政府决定将根据海外交易所或个人间交易(P2P)等继承、赠与虚拟资产的情况追加征税期限,即对非法继承或赠与超过50亿韩元的海外虚拟资产,即使过了15年征税期限,也可以继续征收税金。
一般税种征收期限为5年,但继承、赠与税的征税期限比一般税种多10年,即15年。如果故意不申报继承、赠与税或通过虚假申报等不正当的方法逃税,则将其列为特例对象,即使超过征税期限,征税当局也可以在得知这一事实后追加征税1年。特例对象包括财产价值超过50亿韩元的国外财产或有价证券、书画、古董等情况,也将包括继承、赠与虚拟资产的情况。据征税当局透露,对虚拟资产转让收入的征税将从2025年开始,但对虚拟资产继承、赠与等已开始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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