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央行宣布进一步采取非常规措施支持私营部门
斯里兰卡《每日金融》5月14日报道,为支持私营部门,并刺激受疫情影响的经济需求,斯里兰卡央行5月13日宣布了进一步非常规措施,以增加资金,提高银行的流动性。
实施信贷支持计划救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满足银行其他紧急流动性需求,可能会对持牌商业银行和持牌专业银行的流动性及其他关键绩效指标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基于500亿卢比再融资计划的营运资金及缓债支持将于本周五结束,民众担忧银行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的支持会有所延迟。鉴于以上原因,央行货币委员会宣布此次措施。
货币委员会决定根据《银行法》和《货币法》的规定,实施“特殊监管措施”,以加强持牌银行的流动性,确保在此特殊时期提供持续信贷,满足银行的紧急流动性需求。
至2021年6月30日,金融管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允许持牌银行在某些情况下,计算法定流动资产比率(SLAR)时将某些资产视为流动资产;
(2)加强监督和报告,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供资比率最低要求降至90%。
(3)基于被认可的担保和流动性预测,允许持牌银行通过斯里兰卡存款保险和流动性支持计划增加流动性,或者在持牌银行紧急贷款和预付款框架下,以卢比作为贷款和预付款。
在此特殊时期,为了增强银行的流动性,委员会决定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限制某些持牌银行的全权委托付款,如宣布现金股息或返还利润、进行股票回购、提高董事会待遇津贴等。对于不必要或资本性支出,持牌银行必须谨慎行事。同时,委员会还决定,2020年将不会对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进行年度评估,并维持2019年12月发布的指定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
尽管宣布了新的支持措施,货币委员会仍强烈建议持牌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密切关注各自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并谨慎地将此次非常规措施流动资金用于预期目的。央行希望,此次非常规措施可以审慎的方式提供不间断的信贷流,以振兴经济活动,从而使包括金融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从中受益。央行征求了包括股东在内的银行业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以期目前为止的措施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