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中国企业在“走出去”中 保护合法权益—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深圳晚报讯(记者 杜婷)昨日,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理事长沈四宝、院长刘晓春应邀率团访问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刘晓春与世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秘书长梅格·金尼尔(Meg Kinnear)分别代表深圳国际仲裁院和世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安排,世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和深圳国际仲裁院将相互为对方提供庭审及配套设施、翻译及秘书人员等服务。同时,双方还将共同在工商界和法律界推广仲裁、调解及其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并在该领域内交换信息、共办活动。
世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最权威的国际投资仲裁机构,其总部办公地点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世界银行内。世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是一个通过调解和仲裁方式,专为解决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争端提供便利而设立的机构,其宗旨是在国家和投资者之间培育一种相互信任的氛围,从而促进国外投资不断增加。
深圳国际仲裁院作为世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在亚洲的庭审合作伙伴,其所处的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地带。双方此次合作,意味着世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服务通过与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合作在前海“登陆”。
据介绍,此次合作将有助于中国企业学会使用投资仲裁这一工具,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好地保护合法权益。根据合作协议,世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在世界银行的庭审设施,同时作为深圳国际仲裁院商事仲裁案件在美国东部地区的庭审设施,而且双方互相提供庭审服务,这将有利于中国企业在美国就近解决相关商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