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新法律设定公共债务不得超过财政收入的25%

发布日期:2018-06-20 14:34:21来源:驻老挝经商参处作者:

   老挝《万象时报》19日报道,老挝政府决定公共债务规模不得超过国家年度财政收入的25%。老挝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宋迪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公共债务的法律草案。该草案强调公共债务的集中化管理,省级部门借款需按法律程序向计划投资部及财政部提交申请。该草案规定公共债务总额不得超过年收入的25%,约等于33亿基普或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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