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出入境携带可能涉及违法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发布日期:2018-01-30 01:48:54来源:驻几内亚使馆经商处作者:

常见的出入境携带可能涉及违法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据北京海关海关旅检处工作人员及有关专家表示,根据《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英文简称CITES),常见的出入境携带可能涉及违法的动植物及其制品主要有

象牙、犀角、干海马、穿山甲片、虎豹狼皮张或骨、大凤螺、海龟标本、鳄鱼、蟒和巨蜥皮制品、玳瑁制品、沉香木片或粉,也包括熊胆、麝香、石斛(h)、贝母、肉苁(cōng)蓉、西洋参等中药材。

  黑名单:中国禁止携带丶邮寄入境的动植物产品

    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1. 活动物(犬丶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丶鸟类丶鱼类丶两栖类丶爬行类丶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2.(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3.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丶鲜奶丶酸奶丶动物源性的奶油丶黄油丶奶酪等奶类产品。

4. 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丶皮蛋丶咸蛋丶蛋液丶蛋壳丶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5. 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6. 油脂类,皮张丶毛类丶蹄丶骨丶角类及其制品。

7.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丶骨粉丶鱼粉丶乳清粉丶血粉等单一饲料)丶动物源性中药材丶动物源性肥料。

  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8. 新鲜水果丶蔬菜。

9. 烟叶(不含烟丝)

10. 种子(苗)丶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11. 有机栽培介质

    其他检疫物类

12. 菌种丶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丶器官组织丶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13. 动物尸体丶动物标本丶动物源性废弃物。

14. 土壤

15.转基因生物材料

16. 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丶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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