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重新决定并罚款11家航空货运公司7.76亿欧元
3月17日,欧委会公布消息显示,因为价格垄断,欧委会重新决定并罚款11家航空货运公司7.76亿欧元。普通法院基于程序理由取消了委员会之前的决定。负责欧盟竞争政策的玛格丽特·维斯塔格表示,航空货运服务相关数百万企业,占欧盟进口20%以上,和近30%的出口。航空货运卡特尔不是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欧委会的决定确保参加卡特尔的航空货运公司受到制裁。2010年11月,欧委会对11家航空货运公司罚款近8亿欧元,这些货运公司从1999年12月至2006年2月参加了涉及欧洲经济区的价格卡特尔,通过双边和多边层面上的许多合同,确定燃料和安全附加费等价格,形成价格卡特尔。2010年被罚款的公司包括加拿大航空、法国航空、英国航空、卢森堡国际货运航空、国泰航空、日本航空、LAN智利航空、马丁航空、澳洲航空、SAS和新加坡航空。第12家卡特尔成员,汉莎航空及其子公司瑞士国际航空受到罚款的完全豁免。除了澳洲航空,其他10家公司均向欧盟普通法院就这一决定提出质疑。2015年12月,普通法院废除了欧委会的这一决定,认为存在程序错误。然而,它没有裁决卡特尔的存在。欧委会认为,这些航空货运公司参与了一个固定价格的卡特尔,正在通过一项新的决定并重新确定罚款。这项新决定涉及普通法院确定的程序错误,同时保持欧委会在针对反竞争行为方面的一致性。卡特尔是非法的,导致消费者和企业利益受损,欧委会不会让卡特尔不受惩罚。在2010年的决定中,汉莎航空及其子公司瑞士国际航空根据欧委会2006年“豁免公告”获得了完全豁免,因为它使欧委会注意到卡特尔,并提供了宝贵的信息。此外,大多数公司的罚款也由于根据“豁免通知”与欧委会的合作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