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行业协会呼吁政府保持对原矿出口的限制
印尼《雅加达邮报》
据报道,2009年印尼矿产法规定了原矿出口禁令,以鼓励冶炼厂建设和加工行业的发展。该政策适用于镍、铝土、金、银、铬及锡等矿产品。但是,针对铜精矿、铁矿、锰矿、铅矿和锌矿的出口禁令在2017年才生效,在此之前对该部分矿产品的出口征收出口税。
印尼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所的研究表明,下游冶炼厂的发展明显提高了矿产品的附加值,并提高了当地的就业率。印尼冶炼协会主席Sukhyar呼吁,政府应继续执行原矿出口禁令,以避免打击投资者建设冶炼厂的热情。根据加工及冶炼企业协会统计,在过去四年间总共建造了32座新冶炼厂,总投资约200亿美元,其中24座是镍冶炼厂。
(驻印尼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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