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新的《外籍公民就业规定》
莫桑比克媒体俱乐部11月21日报道,莫桑比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新的《外籍公民就业规定》。除外交机构、油气和矿业领域的用人单位外,该规定适用于其他所有本国和外资用人单位。
根据新的《外籍公民就业规定》,私营就业代理单位不能继续代替用人单位雇佣员工,包括不得代理用人单位临时雇佣和转让劳动者。此外,新的法规还要求,外籍劳动者必须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且所从事的岗位当地人无法承担。外籍劳动者在其三年工作时间里必须向当地劳动者转授技术,外籍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标明外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频率。
《外籍公民就业规定》中的重要条款是,如用人单位解除本国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则必须相应地解除同样数量的外籍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对于短期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如下:
所有短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由此前的每年30天(可以续期)改为每年90天。
在申请雇佣劳动者的过程中,必须缴纳税赋。
批准雇佣手续的时间,由此前的立即批准,改为5个工作日。
油气和矿业领域的用人单位雇佣外籍员工,不受《外籍公民就业规定》的约束,适用于其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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