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铁路公司在波海铁路项目实施和融资协议上签字
综合拉通社10月8日连续报道,波海铁路项目合资公司AO “RB Rail”总裁鲁蓓萨当天对媒体宣布,立陶宛铁路公司("Lietuvos gelezinkeliai")于10月8日在波海铁路项目实施和融资协议上签字。至此,参与波海铁路项目的九方—合资公司“RB Rail”、爱沙尼亚经济交通部、拉脱维亚交通部、立陶宛通讯交通部、"Rail Baltic Estonia"公司, 爱沙尼亚技术标准局、"Eiropas Dzelzcela linijas"公司, "Rail Baltica Statyba"公司和"Lietuvos gelezinkeliai"公司全部在协议上签了字。鲁蓓萨指出,随着协议签署欧盟减少对立陶宛资助的风险下降了,但并不意味着完全消失。这个问题将在下周举行的立方、合资公司方和欧盟三方间的会谈之后趋向明朗。鲁蓓萨总裁表示,相信波海铁路项目会继续实施,因为,该项目对波海地区所有国家都很重要。
欧盟交通和移动总局表示,鉴于立陶宛拖延了波海铁路项目实施和融资协议的签署,欧洲创新和网络执行局INEA将立即开始重新研究该项目的实施。
按照欧盟规定,获得项目资助金的各成员国应为实施总方案竭尽全力。立陶宛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内没在项目实施和融资协议上签字,这足以证明立陶宛没有满足获得实施项目第二期资助金必备的先决条件。因此,欧委会认为,立陶宛违反了规矩。波海铁路项目合资公司AO “RB Rail”新闻发言人拉萨对拉通社表示,在欧委会看来,拖延协议签署严重影响项目的实施进程。目前,欧盟交通和移动总局已受托暂停与立陶宛就二期资助金进行的谈判。原定分拨给立陶宛的一期资助金3200万欧元能否最终兑现,也已成了未知数。
10月10日,波海铁路项目合资公司AO “RB Rail”将与欧洲创新和网络执行局INEA的代表商议研究目前形势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在欧盟规定的最后期限9月30日,参与波海铁路项目的9方,除了立陶宛铁路公司外,其余8方均在在波海铁路项目实施和融资协议上签了字。立陶宛铁路公司总经理达依里德卡甚至在10月7日还公开表示,签订该协议对立陶宛不利,因为协议要求公司对合资企业“RB Rail”的错误负责。(驻拉脱维亚使馆经商参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