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水力资源概况、管理体制和发展前景调研
罗马尼亚地处东南欧,位于巴尔干半岛东北部,国土总面积238391平方公里,地形多样,比例合理,其中31%为山区,36%为丘陵和高原,33%为平原。气候为过渡型大陆性温和气候,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全国多年平均降水深度约637毫米,其中1901-2000年的平均年降水量为584毫米。降水分布不均,自西向东呈递减趋势,平原地区年降水量为350-600毫米之间,丘陵区为600-800毫米,山区为1000-1500毫米。年蒸发量1096亿立方米,折合降水深度476毫米。
一、主要河湖和水资源情况
罗境内共有4864条河流,河流总长度约78900公里,流域面积23.75万平方公里,水力资源蕴藏量为565万千瓦,其中水质优良和非常优良的河段长度为13650公里。所有河流最终都直接或间接注入多瑙河。多瑙河在罗马尼亚注入黑海,是罗境内最重要的河流,干流长度1075公里,流域面积3.3万平方公里,河口多年平均径流量约1710亿立方米。罗马尼亚是多瑙河流域面积最大的国家,陆地面积几乎都在多瑙河流域内。
罗全国共有2500多个大小湖泊,包括高山冰川湖、平原湖以及人工湖等各种湖泊类型,其中天然湖泊194个,总面积132713平方公里,蓄水量11165亿立方米。面积最大的湖泊是位于黑海沿岸的拉济姆湖,面积415平方公里。罗马尼亚境内多年平均地下水产水量83亿立方米,大多分布在多瑙河冲积层及其他河流的河口冲积层中。罗马尼亚全国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2119亿立方米。2013年和2014年,罗境内水资源总量38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34亿立方米,地下水产水量47亿立方米。
罗马尼亚境内主要河流概况
河流名称 | 长度(千米) | 流域面积(平方公里) |
多瑙河(Danube) | 1075 | 33250 |
穆列什(Mures) | 761 | 27890 |
普鲁特(Prut) | 742 | 10990 |
奥尔特(Olt) | 615 | 24050 |
希雷特(Siret) | 559 | 42890 |
雅洛米察(Ialomita) | 417 | 10350 |
索梅什(Somes) | 376 | 15740 |
阿尔杰什(Arges) | 350 | 15025 |
日乌(Jiu) | 339 | 10080 |
布泽乌(Buzau) | 302 | 5264 |
登博维察(Dambovita) | 286 | 2824 |
比斯特里察(Bistrita) | 283 | 7039 |
日嘉(Jijia) | 275 | 5757 |
大特尔纳瓦(Tarnava Mare) | 246 | 6253 |
蒂米什(Timis) | 244 | 5673 |
白克里什(Crisul Alb) | 234 | 4240 |
维迪亚(Vedea) | 224 | 5430 |
摩尔多瓦(Moldova) | 213 | 4299 |
伯尔拉德(Barlad) | 207 | 7220 |
小特尔纳瓦(Tarnava Mica) | 196 | 2071 |
普拉霍瓦(Prahova) | 193 | 3738 |
尼亚日洛夫(Neajlov) | 186 | 3720 |
奥尔特什(Oltes) | 185 | 2663 |
小索梅什(Somesul Mic) | 178 | 3773 |
苏恰瓦(Suceava) | 173 | 2298 |
贝加(Bega) | 170 | 2362 |
阿里埃什(Aries) | 166 | 3005 |
特罗图什(Trotus) | 162 | 4456 |
二、水资源利用情况
(一)大坝和水库
罗马尼亚从19世纪末开始开发利用水能资源但进程缓慢,到1930年的开发利用程度仍很低。1930-1950年间,受第二次世界大战影响,罗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世纪60-80年代是罗马尼亚大规模开发利用水资源的黄金时期,期间共建设了181座大坝和水库,水力发电新增装机容量520万千瓦,在部分河流进行了连续的梯级开发。60年代中期开始的大规模灌溉工程建设使罗灌溉面积大幅度增加,供水和防洪工程在这一时期也得到了跨越式发展。很多大坝兼具发电、泄洪、灌溉、水产养殖、航运、供水和娱乐等多项功能。罗水力开发技术也得到了极大提升,很多技术当时在世界上都首屈一指。
罗马尼亚全国共有大坝246座,水库总库容约 183亿立方米,高度超过100米的大坝有13座,其中最高的坝为库拉—阿佩洛堆石坝,坝高168米,库容211亿立方米。库容最大的水库是多瑙河上的默古雷莱—尼科普水库,坝高虽只有27米,但库容达44亿立方米,是铁门一号、二号水库库容之和的1.6倍。
罗水坝和水库的管理部门为罗马尼亚国家大坝登记署,目前共管理246个大坝,坝高在5-168米之间,水库容量在100万-44亿立方米之间。
罗坝高100米以上和大坝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水库情况表
坝 名 | 所在河流 | 坝型 | 最大坝高/m | 库容/亿m3 | 建成年份 |
库拉—阿佩洛 (GuraApelor) | 穆列什河 | 堆石坝 | 168 | 2.1 | 1984 |
维德拉鲁 (Vidraru) | 阿尔杰什河 | 拱 坝 | 166 | 4.65 | 1965 |
伊尔沃蒙特 (IzvorulMuntelui) | 比斯特里察河 | 重力坝 | 127 | 12.3 | 1961 |
马鲁卢伊 (Poiana Marului) | 比斯特里察河 | 堆石坝 | 125 | 0.96 | 1987 |
锡里乌 (Siriu) | 布泽乌河 | 堆石坝 | 122 | 1.55 | 1985 |
维德拉—洛特鲁 (Vidra-Lotru) | 洛特鲁河 | 堆石坝 | 121 | 3.40 | 1973 |
德拉甘 (Dragan) | 瓦卢—特拉甘卢河 | 拱 坝 | 120 | 1.12 | 1984 |
里乌索尔 (Riusor) | 蒂古卢河 | 堆石坝 | 120 | 0.60 | 1985 |
切尔纳 (Cerna Principal) | 切尔纳河 | 堆石坝 | 110 | 1.24 | 1979 |
帕尔蒂奴尔 (Paltinul) | 多夫塔纳河 | 拱 坝 | 108 | 0.54 | 1971 |
潘西尼亚古 (Pencineagu) | 登博维察河 | 堆石坝 | 105 | 0.69 | 1984 |
勒斯托利察 (Rastolita) | 勒斯托利察河 | 堆石坝 | 105 |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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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I (Portile de Fier I) | 多瑙河 | 重力/土坝 | 60 | 21 | 1971 |
斯坦卡(Stanca) | 普鲁特河 | 重力/土坝 | 43 | 12.9 | 1978 |
铁门II(Portile de Fier II) | 多瑙河 | 重力/土坝 | 35 | 6.0 | 1984 |
高高苏(Gogosu) | 多瑙河 | 重力/土坝 | 30 | 6.0 | 1984 |
默古雷莱—尼科普 (Turnu Magurele-Nicopol) | 多瑙河 | 重力/土坝 | 27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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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罗马尼亚国家大坝登记署
(二)防 洪
春季一般是罗马尼亚河流洪水多发季节,特别是在罗马尼亚的中部、西部和北部地区。罗马尼亚有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洪水发生在1970年。当时奥尔特河、克里什河、穆列什河、索梅什河、锡雷特河、普鲁特河和多瑙河发生的洪水淹没了100多万公顷的土地,毁坏了85500栋房屋,294家工业企业,934公里的铁路,2843公里的道路和3547座桥梁。
最近一次较严重的洪水发生在 2010年春季,影响了全国37个省,以东北部地区最为严重,共导致23人死亡,淹没了38614公顷的耕地、森林和草场,淹没房屋4472栋,其中倒塌房屋246间,冲毁32条国家公路、88条省级公路和120条乡级公路,经济损失达5亿列伊(1.1亿欧元)。
为了减少洪水灾害,罗马尼亚建设了大量防洪工程,包括:加固了1848处堤防,总长度约9430公里;约12400处河流堤岸,总长约3000公里;4000公里长可调节水道;1316个重要水库,总库容140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2115亿立方米。此外,罗马尼亚还希重新启动伯勒干干渠以及布加勒斯特至多瑙河运河等项目并希望中国企业参与。
(三)水力发电
罗马尼亚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很早。早在1900年,全国已建设了21座小型水电站,总装机4550千瓦。1930年的水电总装机达3万千瓦,年发电量0.175亿千瓦时。1930-1950年间因为世界大战导致的经济危机,罗停止了水电站建设。1961-1970年,罗水电装机增加96万千瓦;1971-1980年,新增水电装机213万千瓦,其中包括铁门水电站的投入运行和奥尔特河的开发;1981-1990年,新增水电装机211万千瓦;1991-2000年,新增水电装机4512万千瓦。到2002年,罗马尼亚水电总装机60819万千瓦, 水电年发电量159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35%,水电开发程度为59%。
罗马尼亚最大的水电站是与前南斯拉夫在多瑙河上共同建造的铁门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10万千瓦,年发电量110亿千瓦时,其中罗马尼亚拥有装机105万千瓦,年发电量52154亿千瓦时。其次是在洛特鲁河上的西恩吉特水电站,水头809米,装机容量51万千瓦。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罗马尼亚在一些河流上连续建设中型梯级电站。现已进行梯级开发的河流有:希雷特河支流比斯特里察河、阿尔杰什河和奥尔特河中游河段。
目前罗全国水电总装机量为67190千瓦,占罗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三分之一。罗全国共有767个水电站,其中绝大多数(621个)为单台装机容量在10兆瓦以下的小水电站,小水电的总装机量为11250万千瓦,大型电站的装机容量近55940千瓦。水电年发电总量约62.8亿千瓦时。
(四)灌溉排水与水土保持
1944年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时,全国灌溉面积仅118万公顷。1950年后开始灌溉工程的系统勘测和建设,1959年灌溉面积达到1317万公顷。1966年开始实施一项大规模的灌溉工程建设计划,修建一系列大型灌溉工程,至1985年灌溉面积达到了29516万公顷,其中90%是喷灌。1995年罗马尼亚灌溉面积增加到31100万公顷的顶峰,此后便开始下降,2000年下降到26713公顷,且灌溉用水的利用效率偏低。
1995年后罗农业用水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包括:土地私有化和碎片化导致浇灌方式和用水量发生变化,大量私有土地采用旱作方式,且有很多耕地撂荒;灌溉基础设施因缺乏维护而不能使用;供水的能源费用太高,不具经济可行性等。
罗马尼亚大型灌溉工程主要分布在南部的多瑙河沿岸,从多瑙河及其支流取水。主要灌溉工程包括:卡拉苏(灌溉面积19万公顷)、特拉萨・布勒伊拉(灌溉面积712万公顷)、卡拉法特・伯伊列什蒂(灌溉面积5公顷 )、加拉托・克勒拉什(灌溉面积814万公顷)、萨道瓦・考拉比亚(灌溉面积 8万公顷)。
罗马尼亚排水工程的历史比农业灌溉更为悠久。第一个大型排水系统于18世纪修建,位于西部平原。1981年,罗马尼亚排水面积为18415万公顷。罗耕地约有800多万公顷需要排水,其中400万公顷是因为降雨较大,240万公顷是因为地下水位较高。
(五)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水质标准,罗马尼亚河流水质分为五类:Ⅰ类水(可作为饮用水等)、Ⅱ类水(可供工业和娱乐用途等)、Ⅲ类水(可用于灌溉、发电、工业冷却水等)以及Ⅳ类水和V类水。水分类标准中需监测约40种物理、化学、生物和微生物参数。
据2014年的监测结果,罗马尼亚78900公里长的河流中,47008公里长的河段没有受到任何人类活动的影响。在其余的31892公里受到人类活动影响和监测的河段中,Ⅰ类、II类水河段长19591公里,占61%;III类水河段长12116公里,占98%;VI类水河段长82公里;V类水河段长103公里km,占9%。Ⅳ类水河段主要分布在洛米察河流域(占37%)、普鲁特河流域(占20%)和韦代亚河流域(占12%)。 2003年在监测的22219km受到人类活动影 响的河段中,Ⅰ类水河段长14321km,占64%;Ⅱ类水河段长5092km,占23%;Ⅲ类水河段长1446km,占7%;Ⅳ类水河段长1360km,占6%。
1989-2014年间,罗马尼亚监测的河段的总体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I类和II类水河段占监测河段长度的比例从1989年的35%左右增加到60%以上。水质改善的主要原因是罗入盟后经济结构出现改善,第二产业比例下降,减少了用水量;实施了欧盟环境标准,上调了排污费征收标准,同时还提高了污水的处理率,大幅减少了污染活动。
罗湖泊和水库的水质总体上良好。在监测的湖泊和水库中,Ⅰ类水的占比在70%,Ⅱ类水占14%,Ⅲ类水的占14%,Ⅳ水和V类水仅占2%。目前,罗马尼亚在监测的3万多公里的河段上一共布置了500个水质监测站。此外还有1016个水量监测站,其中405个站点同时测量水质。
三、水资源法律管理体系
罗马尼亚与水相关的法规主要包括:1996年第107号《水法》(2007年修改)、2006年第265号《关于批准2005年第195号<环境保护政府紧急法令>的法律》(即《环保法》)和2004年第138号《土地改良法》等。
《水法》是罗马尼亚水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基本法律。全法由7章和6个附录组成。该法确定罗水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总体目标为:节约用水;防治水污染和避免改变水资源、河床或流域的特性;恢复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保证饮用水的供应;体现水资源价值;保证农业、工业、发电、航运、养殖、旅游以及所有人类活动对水的需求。该法第二章对用水和防止水污染进行了规定:实行水许可制度,取用地表水、地下水以及排污都要事先获得许可证;生活用水具有最高的优先等级。第三章涉及水资源和水工程的管理,规定水管理应当根据水管理框架进行;每个流域都应建立流域管理委员会;水工程建设必须事先获得许可方能实施,且应加强决策的公众参与。该法还规定,要建立一个用水付费、奖励和处罚的经济激励机制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所有用水者都需支付取水费,取水费由国家水公司负责收取,水价根据所在地方不同有所差异。
2001年罗马尼亚政府制定了新的国家水政策, 将重点放在水的社会管理方面,如供水和防洪,以及生态保护方面,如确保水质等。新的水政策总体目标是:为了当前和后代利益,合理利用水资源。水政策的重点包括:降低各种经济活动的用水增长率;保证饮用水供应与公共卫生;合理利用和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免受因为污染而导致的缺水;现有设施的有效运行与利用;有效预防各种灾难,如洪水和突发的污染事故;改善立法与管理以及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实施新水政策中考虑的一些基本原则包括:实施水资源的流域管理;将水质水量管理相结合;水管理必须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基础,从而争取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污染者付费原则;水非像其他普通产品一样的商品,而是需要保护、善待和守护的自然遗产等。
目前,罗马尼亚涉及水管理的部门有四个,分别为:环境、水和森林部(负责国家水战略和政策的制定,协调和监督国家、欧盟和国际层面水法的实施)、农业和乡村发展部(负责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国家水公司(负责水战略的实施和水费收取)以及地方环境保护监察局(负责颁发环境许可证以及检查和控制水质和污水排放)。
四、罗水力资源发电前景
水是可再生资源,水能转换成电能不产生污染,运营维护费用较低,不需为燃料问题担忧,是解决长期能源问题较好的方案之一。与其他类型能源相比,水电站的开发成本最低,运营周期最长,罗水电公司已有100余年的开发经验,技术先进,经济性强。
罗马尼亚内河水资源总量每年近400亿立方米,主要河流发电潜能位每年4万GWh。但由于河水流量变化不定,盈缺不均,在目前没有整治的情况下,每年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仅为约1900万立方米。罗内河水资源的最大特点是时空变动性大。水资源集中在山区和丘陵地带,广袤和重要的地区,如罗马尼亚平原、摩尔多瓦高地和多布罗加地区的水资源相对贫乏,此外流量在不同年份之间以及一年不同月份之间变化很大。3-6月春季的流量占到全年总径流量的50%以上,高峰时段流量是低谷时期的数百倍。因此需要通过建造人工湖泊的形式进行平衡补偿。
根据降水总量估算,罗水力发电总量约为每年230TWh,根据径流量估算,罗理论上的水力发电潜力为每年90TWh,包括多瑙河在内的平均河流理论发电量为每年70TWh,其中技术方面具备建造可能性的发电量为每年40TWh,其中三分之二在内河河段,三分之一在多瑙河。据此推算,罗可开发的水电装机容量为1100兆瓦,年发电量为3600GWh。
罗国有水电公司是罗最主要的水电生产商、最大的能源企业和最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总资产超过35亿欧元。公司下辖12家分公司,共管理326个水电站和泵站,总装机容量超过6325兆瓦,年发电量在13-20TWh之间,发电量占全国发电总量的22%。目前,水电公司的电力生产能力不足潜能的60%,该公司希望到2025年将产能提高到潜能的70%。从2004年开始,罗政府计划对通过水电公司持有的150个小水电站(装机容量在10兆瓦以下)进行私有化,目前仍有部分发电站待出售。
根据仍在修改的罗2016-2030年能源发展战略,未来,罗拟大力发展小水电,将对装机容量200兆瓦、年发电量600GWh的已投运小水电进行改造,加快实施正在建设的装机容量125兆瓦、年发电量400GWh的水电工程,同时将新建装机容量75兆瓦、年发电量100GWh的新的小水电项目。此外,还将对原拟实施的大型水电项目进行调整。据罗媒体2016年9月报道,罗能源部拟放弃造价超过10亿欧元的塔尼塔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转而建设多个小型水电站。
塔尼塔抽水蓄能电站本应成为罗马尼亚吸引中国投资最多的项目之一,但某些能源专家认为,该项目效益不高,存在投资永无收回的可能。目前罗能源部亦不再对该项目抱有信心。拟建设的多个小水电替代项目每个可单独融资,意味着可以为每个项目分别寻找投资者。塔尼塔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原计划采用公私合营的方式建设,由中国企业为项目提供贷款,并通过销售能源产品收回投资。华电集团、葛洲坝集团、中水电等中国企业一直对该项目进行跟踪。
小水电将主要位于水流速度较快的山区或河面更为宽阔的海拔较低区域,将采用建设引渠或导管、坝体以及利用水净化或污水处理的水流进行建设。目前罗水电开发的主要障碍是资金缺乏,未来中国企业参与罗小水电建设项目仍有很多合作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