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调整金饰品出口税率

发布日期:2016-09-13 11:32:47来源:驻越南经商参处作者:

越南《越南新闻》9月8日消息,越南发布2016年第122号令(122/2016/ND-CP),取消含金量低于95%的金首饰和金制品2%的出口关税。

企业出口含金量低于95%的金饰珠宝、金器皿及金制品(前四位税号为7113、7114和7115)时,只要提供由珠宝饰品含金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饰品含金量低于95%的检测报告,即可享受出口关税为零的待遇。饰品含金量检测机构包括质量保障和检测中心1、质量保障和检测中心3、DOJI宝石和珠宝机构实验室、A CHAU商业银行黄金中心或标准宝石及质量董事指定的机构。

本地金饰制造商对此次下调金饰品出口关税表示欢迎,但大部分认为该决定对出口影响不大。金饰品出口近年来萎缩,2011年出口额为30亿美元,而2014年出口额仅为6.7亿美元。有些公司仅仅出口低于18K的金饰或纯度为75%的金制品,此轮减税并未能给企业带来收益。

越政府严格管控本地黄金市场。自2012年5月起,越南国家银行是黄金的唯一进口商。越政府去年加严了黄金珠宝交易管理措施。金饰制造商认为,允许金饰原料自由进口才是良方。目前,因无法自行进口低价原料,越南制造商被迫高价采购进行生产,不利于其与全球金饰制造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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