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鼓励试点企业境外发债 回国结汇不受限

发布日期:2016-06-13 14:37:53来源: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作者:

近日,发展改革委选择21家企业开展2016年度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全球大肆买买买的海航也位列其中。

根据试点工作要求,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分期分批发行,不再进行事前登记,待发行完成后及时报送发行信息。

发展改革委鼓励试点企业境内母公司直接发行外债,适当控制海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发行外债。

鼓励外债资金回流结汇,由企业根据需要在境内外自主调配使用,主要用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城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高端装备制造业、互联网+、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扩大有效投资。

其中,金融机构发行外债应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控制外债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交叉投资、自我循环。

发展改革委对试点企业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应密切跟踪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关注国家经济金融形势、国际收支状况、跨境资本流动和外债外汇政策调整,强化外债风险管理意识,制定外债风险防控方案;

二是明确外债风险管理责任,健全外债风险管理决策、授权和监督机制,将外债风险管理贯穿外债借、用、还全过程;

三是统筹考虑汇率、利率、币种及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等因素,适当运用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远期外汇买卖、期权、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审慎选择融资工具,合理持有外汇头寸,有效控制风险敞口,确保外债风险控制在自身可承受范围内。

原始出处:人民币交易与研究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