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国即饮饮料市场总值因购买力放缓而萎缩

发布日期:2016-05-26 15:56:34来源:驻泰国经商参处作者:

   预计2016年泰国即饮饮料市场总值将达2,250-2,230亿泰铢,同比萎缩3.2-5.3%,但总销量将达85-86亿升,同比增长1.0-2.2%,源于零售商店以“降价、换取赠品、免费赠送、附带赠送”方法开展市场营销,以在消费者购买力放缓情况下刺激即饮饮料的总销量。

分析2015年泰国即饮饮料市场结构后可发现,汽水和苏打(Carbonates)类饮料占据了39%的最大市场份额,其次是瓶装水(Bottled water)和即饮茶(Ready-to-drink tea)。目前,某些即饮饮料如苏打、汽水和提神饮料等还需另外征收消费税,税率为出厂价的20-25%,无糖饮料的消费税率比有糖饮料的消费税率高(苏打消费税率为出厂价的25%,而汽水和提神饮料消费税率为20%)。同时,按照国货税厅的规定某些饮料免征消费税,如即饮蔬菜汁和果汁、即饮茶和即饮咖啡。今后,仍需跟踪内阁对含糖量超过标准(饮料含糖量超过6克/100毫升)的饮料征收消费税的决议。

    全世界多个国家对食品和饮料征收消费税的经验显示,只有在税收以更高的食品和饮料零售价格转嫁给消费者,且消费者从其他免税来源购买食品和饮料的成本高于因国内征税而被推高的零售价格的情况下,消费税举措方有助于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对于泰国,对含糖饮料征收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将征税后的零售价格至少提高20%,使消费者需以更贵的价格购买饮料。此外,越境到邻国购买产品的情况恐怕不会在泰国发生,因为其成本会更高,因此征税含糖饮料应该可以改变泰国消费者的行为。此外,实施上述征税举措或需关注以下两个议题,1是消费者改变行为,去寻找提供甜度相同但不被征税的替代产品,如路边商店/推车销售的现调饮料;2是征税的实施时间,应该考虑给予消费者能够进行调整的合理缓冲期限以及有利于业务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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