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国家银行允许自然人活期账户存入外汇

发布日期:2016-04-18 14:17:47来源:驻乌克兰经商参处作者:

乌克兰国际文传电讯社414日,据乌国家银行网站消息,乌国家银行允许自然人活期账户存入来自亲属的非现金外汇。乌国家银行2016414日的256号决议是对2013916365号决议关于乌克兰境内自然人活期账户外汇管理程序的相应的修改。该决议还允许自然人存入来自外国发行人在乌克兰流通的有价证券业务及其支付的外汇。此外,决议还规定自然人账户可以存入根据法院或其他行政机构强制执行决定得到的外汇。根据乌国家银行2016229123号决议,从32日起亲属的概念包括:父亲,母亲,继父,继母,儿子,女儿,继子,继女,奶奶,外公,外婆,爷爷,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阿姨,叔叔,侄女,外甥,养父母,由受托人或监护人监护下的,丈夫,妻子。

此前,在乌克兰境内的其他外汇收入是不能存入自然人账户的,这些外汇只能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出售,并以等价的格里夫纳存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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