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推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使用电子货币

发布日期:2016-04-16 07:22:37来源:驻厄瓜多尔经商参处作者:

厄瓜多尔《宇宙报》41日报道,尽管厄政府自2014年便积极推动电子货币的使用,并与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交通系统等签署过电子货币使用协议,但两年时间内,全国活跃的电子货币使用账户仅2.3万个,流通金额80万美元,在全国120亿美元货币流通量中占比不足0.01%存在感颇低。

随着国际原油价格一路走低,厄国内资金流动性困难,政府再次将电子货币作为非现金支付系统的创新手段。厄国会通过公共金融法案,对使用电子货币采取部分鼓励措施,如消费者使用电子货币购买商品或服务,可获得2%的增值税返还(厄增值税率12%),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消费也可获得1%的增值税返还。商品和服务发票信息必须与账户户主或持卡人信息一致。同时,厄政府还将考虑对商业机构转账返还所得税。厄央行总经理表示,上述措施有利于推广电子货币等非现金支付,加快资金在市场流通速度,从而盘活商业等部门。

根据目前电子货币在货币流通量中占比分析,依靠其推动经济复苏的难度较大,且采取的鼓励措施吸引力不足,不如对使用电子货币支付汽油、公共交通费用给予优惠更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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