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保障额降低

发布日期:2015-08-19 10:14:09来源:泰国世界日报作者:

 

泰国金融系统史上第2次降低存款保障额开始实施,自本月11日起,每名储户在每家金融机构获得担保的存款额从5000万铢降为2500万铢,2016811日存款保障额将由2500万铢降至仅100万铢。开泰研究中心对其影响分析如下:

 

虽然目前泰国经济尚未全面复苏,但是811日存款保障额降至2500万铢仍如期实施,原因是:第一,虽然将每名储户在每家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障额降至2500万铢,但是获得担保的存款额度仍高达泰国人均国民收入的127.4倍,仍高于本地区其他国家和刚刚经历过经济危机的美国等发达国家。同时获得担保的存款帐户数量占金融系统存款帐户总数的99.95%;第二,泰国商业银行财务状况、存款保障制度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比过去更加稳固,尤其是商业银行的资本对风险资产比率处于高水准,坏账率较低,赢利能力指标持续处于高水准。

 

今后阶段应会出现存款转移情况,但仍处于商业银行可管理的水准。商业银行可能推出维护其客户基础的推广活动,一如2011年存款保障额从全额担保降至5000万铢时的情况。同时,在泰国金融体系面临国际资本流动不稳定的环境下,获得担保的存款作为安全资产能为金融体系提供支持。

 

重要的关注点是,商业银行如何调整来应对2016年每名储户在每家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障额将至100万铢的形势,其生效时间接近新流动性覆盖率(LCR)生效时间。不过,预料商业银行将取维持客户基础以及保持利息成本处于合理水准的战略,加上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稳固,流动性处于高水准,因此足以增强泰国储户的信心,确保存款保障法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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