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媒对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降税第三轮谈判取得成果给予积极评价
在1月6—8日于伊斯兰堡举行的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降税第三轮谈判中,中巴双方就降低巴基斯坦银行在华经营的门槛达成一致。中方同意将巴基斯坦银行在华开设分支机构的资产要求从原来的200亿美元降至150亿美元;允许巴银行在华分支机构在经营满一年后开展人民币业务(原为经营满三年后,且在申请前须连续两年盈利)。巴媒体报道称,巴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后,许多交易可通过巴基斯坦自己的银行进行,中巴经济走廊项下的中国投资也可通过巴银行流入,有助于巴外汇储备增加、经常账户赤字减少、经济发展和GDP增长,这是本轮谈判取得的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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