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工贸及中小企业国务秘书处2008年11月12日发布37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未梳及未由其他纺线转换的聚酯不连续纤维,以及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台湾地区的非供零售用细度大于80分特且小于或等于350分特的聚酯纺线展开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南方共同体市场税则号为5402.33.00和5503.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