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或将对塞浦路斯错误执行房屋增值税规则采取进一步行动
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对塞未能落实欧盟房屋增值税规则采取措施,向塞政府发出警告信,询问有关立场,如答复无法令人满意,欧盟委员会将继续提出合理的意见,甚至在卢森堡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塞浦路斯邮报》7月15日、8月4日报道,约两周前(7月15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对塞未能落实欧盟房屋增值税规则采取措施,向塞政府发出警告信,询问有关立场,如答复无法令人满意,欧盟委员会将继续提出合理的意见,甚至在卢森堡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塞对首套住房的前200平方米,适用5%的增值税优惠税率(标准税率为19%),没有其他任何限制。而根据欧盟增值税指令2017/541,该优惠税率仅能作为社会政策的一部分,不应作为一项普惠政策。
据塞Lellos. P. Demetriades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AchilleasDemetriades分析,塞此举既在欧盟内形成了不公平的房屋税收政策,还减少了塞向欧盟缴纳的增值税分成的计算基数。塞应将其增值税收入的0.03%上缴欧盟。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