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环保部发表关于在塞发展循环经济的分析报告
据南通社7月22日报道,塞环保部当日发布报告,分析塞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报告指出,塞国内经济生产效率较低,工厂经常使用陈旧的管理策略和污染环境的技术,产生管理不善和过度污染的问题,而不当的财政政策也对发展循环经济具有不利影响。
报告指出,环境污染是由不适当的技术解决方案造成的,但这一点经常被人们忽略。由于目前经济发展还无法完全顺应改革带来的变化,新技术的使用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且困难重重,加上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对外开放性的改革也在同步进行,在塞发展循环经济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关于改革带来的困难,报告指出,由于循环经济的整体概念和该模式的优势还未被大众完全接受,民众对此类信息接收不足,在塞推行该模式和要求企业承担相关义务仍存在许多阻力。因此,要想使循环经济实现质的飞越,就必须建立一个具有法律框架、支持制度、实施、管理和监测机制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政府必须提供方法,使顺应改革并承担相关义务的企业有办法根据要求优化管理方式,升级技术,同时也有利于其自身利益。
报告还指出,循环经济模式对塞整个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机遇,该领域必须得到必要的重视。但由于塞国家法规与欧盟相关法规存在不一致性,没有系统性的激励措施或适当的制度性解决方案,经济举措往往是个人决定的、阶段性的结果。因此,塞相关制度和法律需要得到修改,立法需要统一,协调和引领机制需要建立,促进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支持机制需要完善。而为了努力达成社会共识,必须通过教育、知识普及和经验交流等方式公开相关信息,获得公众对推行循环经济的信任和支持。
在具体建议方面,报告指出,塞法律框架需要与欧盟立法完全协调,并根据塞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建立推行循环经济的专门政府机构,并将相关职能增加到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范畴;建立一个独立的金融机构,支持环保机构建设,促进环保项目落地,创造有利的商业环境,并在商业基础上通过信贷额度或参与项目融资为经济实现特定目标提供支持;促进环保部门与经济部门进行密切的制度协调,在财政领域提供激励措施而不是直接补贴;除了为循环经济开展全国性媒体宣传活动外,建立废物处理付费制度,并确定回收材料在最终产品中的强制性份额;界定绿色公共采购在公共采购程序中的最低份额,扩大对商业部门绿色采购的激励力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