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报》:哥斯达黎加80%的对外贸易在自贸区框架下实现
2013年上半年,哥斯达黎加对外贸易总额的80%在与各国的自贸区协定框架内实现。
目前,哥斯达黎加对外已签署11个自贸协定,等待生效和立法大会批准的有与欧盟、哥伦比亚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冰岛、挪威、卢森堡和瑞士)的自贸协定。
最近10年,哥不仅与传统伙伴贸易往来密切,而且与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贸易也在不断深化。在自贸协定助力下,哥斯达黎加对外贸易更加活跃,进出口货物享受零关税待遇。以美国为例,2012年哥对美出口44.51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9%,从美进口77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44%。在与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2个自贸协定生效后,哥对欧洲地区出口将达20亿美元,哥对该区域出口额占其出口总额的18.1%。
目前,自贸协定的主要制约因素是港口等基础设施条件滞后,降低了至少约30%的运转效率。
附:哥对部分自贸协定签约国出口数据(哥外贸部数据)
美国:2010年,36.07亿美元;2011年,40.19亿美元;2012年,44.51亿美元。
中美洲国家:2010年,13.62亿美元;2011年,15.04亿美元;2012年,15.86亿美元;
中国:2010年,2.88亿美元;2011年,1.95亿美元;2012年,3.3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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