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发布

发布日期:2012-02-21 17:49:15来源:商务部作者: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   新版《目录》主要有五方面调整。一、增加了鼓励类,减少了限制类和禁止类。对外资股比限制的条目减少了11条。二、在鼓励类中增加了纺织、化工、机械制造等新产品、新技术条目以及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池回收处理条目。汽车整车制造、多晶硅、煤化工等被从鼓励类中删除。三、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四、增加了9项服务业鼓励类条目,包括机动车充电站、创业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海上石油污染清理技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业条目在鼓励类中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同时,将医疗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等从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五、此次删除的部分鼓励类条目,将在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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