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拟定商标使用新规则

发布日期:2009-06-16 17:19:18来源:WTO作者:
瑞士品牌是质量的象征,瑞士产品在世界上受欢迎。最近,瑞士联邦政府对使用“瑞士制造”起草了新的条例,相关法律正在制定过程中,旨在更好地保护瑞士品牌。新条例规定,今后只有原材料80%以上来自瑞士的食品,才能冠以“瑞士制造”称号。但“瑞士”巧克力例外,由于瑞士不生产可可豆,使用其他国家进口的可可豆生产的巧克力依然是“瑞士”巧克力。但是食品的加工过程必须在瑞士进行。当瑞士本地某种作物欠收时,也作为例外处理,允许从国外购入原料。但是不能因为国外的原材料比瑞士便宜而选择进口原材料,否则生产出的产品不能使用瑞士制造商标。对于其他工业产品,瑞士政府提出,只有当一个产品生产成本费用的60%以上花费在瑞士,其中包括科研和发展的费用,这样的产品才能算“瑞士制造”产品。 条例还规定,瑞士的十字和标志只能用于联邦的用途。但是那些多年前就使用瑞士国家标志作为企业标志的传统企业,被允许继续使用。瑞士军刀公司Victorinox一向以瑞士红十字作为军刀的标志,当这项规定刚出台时,这个瑞士老企业面临“改头换面”的问题,所以该公司对规定提出了异议。在一些公司的要求下,政府调整了规定,附设了“已经常年使用国家标志的传统企业依然可以继续使用”的条款。据瑞士知识产权研究所估计,瑞士有六千多个商标与十字或其他形式的瑞士标志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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