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国会通过原始森林法

发布日期:2007-12-27 08:19:34来源:三点钟报作者:
  据智利三点钟报12月20日报道,1992年4月28日提交议会的原始森林法提案,于2007年12月19日通过参议院,下个星期将由智利总统巴切莱特签署公布。      原始森林法对原始森林利用及保护做出相应规定:国家允许根据一定的计划,在专人调控下对原始森林进行开发,以便有效的预防水土流失。能够开发的原始森林,主要集中在第八大区以南;建立针对中小森林土地主的援助基金,第一年将会有800万美元用于森林利用和保护研究;国家森林公司监督该法的执行情况,向财政部和农业部提交报告,并每半年向国会提交。      智利中部地区(主要是第一和第七大区之间地区)的原始林主要为灌木、荆棘、硬叶林等,共有几千公顷的土地,却不能利用,因此,私人林主希望能够有新的法律,允许用其他树种替换中部地区的硬叶原始林,如油梨核橘树等。但环境保护专家认为如果替换中部地区的原始林,将对生态系统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因此,这个问题没有被列入原始森林法。      智利农业和环境统一委员会主席胡安.安东尼奥认为通过这项法律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以前因为没有合适的保护和利用计划,森林被随意砍伐。      根据智利国家森林公司2006年统计,智利全国境内共有13563.8公顷原始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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