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国际发展援助体系简介
驻 瑞 典 使 馆 经 商 参 处 经 贸 调 研 2006年4期(总第33期) 2006年4月6日 瑞典国际发展援助体系简介 内容提要 瑞典是当今发达国家当中对发展中国家援助最多的国家之一,其国际发展援助由来已久,目前已形成一套相对比较成熟的国际发展援助体系。 本文从多个角度对瑞典的国际发展援助体系进行了介绍。 供参阅。 主送:欧洲司、政研室 抄报:馆领导 抄送:国际商报、外贸调研 执笔:臧金军 瑞典国际发展援助体系简介 一、 瑞典国际发展援助的概况: (一)瑞典国际发展援助的历史及现状 瑞典的国际发展援助由来已久,基督教团开创了瑞典发展合作的先河。1860年,瑞典的首批传教士到埃塞俄比亚。当然,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信奉基督教,但他们也在那里创办了学校,并提供医疗服务。二战后的1948年,美国为了重建欧洲而实行马歇尔计划。同一年,美国也启动了对世界上最贫穷国家的援助计划。与此同时,创立于二战末期的联合国也开始了它的首个发展计划,瑞典为此捐助了100万克郎。 2000年以来,瑞典对外援助力度很大,每年的援助总额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8%左右。目前,瑞典是发达国家当中对发展中国家援助最多的国家之一。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6年1月7日发表的《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在世界上所有的发展援助国中,如果按人均对外援助金额计算,瑞典人最为慷慨,为每人200美元,而美国只有51美元,意大利只有37美元。瑞典政府还承诺到2006年,每年对外援助将占到其国民生产总值的1%。瑞典还特别强调对外援助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希望通过世界各国的合作,能在2015年前,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前6个目标。同时,在具体援助项目的选择上,瑞典尤其重视“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方面的项目,认为这是一项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紧迫任务,不仅有利于提高受援国的环境可持续能力,也有利于推动全球的环境保护。此外,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瑞典向贫困国家提供的援助体现出浓厚的人道关怀模式。不论从赠与(无偿援助)占总援助的比例、对外援助金额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以及对外援助占政府预算支出比例等因素来与其他发达国家比较,均显示出北欧国家的理想色彩。 (二)瑞典国际发展援助的目标及管理机构 根据瑞典官方网站的资料,瑞典国际发展援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捐献使得改善穷人的生存条件成为可能。通过在全球范围内减少不公正和贫穷来为所有的人们和国家创造发展、和平、安全的机会。因为他们相信,在全球化日益发展的当今,世界各国作为一个整体是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 瑞典关于全球合作促进发展的主要管理部门是外交部,对外援助的资金也由外交部统一管理。外交部将援助总额的2/3交由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SIDA),由其具体负责援助项目的选择与执行 ,主要用于瑞典与其它国家之间的双边合作。余下的1/3援助总额,由瑞典外交部负责,主要用于执行其他双边或多边协议,主要是通过联合国的各个署拨给世界银行、发展银行以及欧盟的发展合作预算等。此外还交由其他一些非官方组织如出口信用担保委员会、国际环境研究所(SEI)支配。 二、关于瑞典国家发展合作署(SIDA) (一)SIDA的概况 成立于1995年1月的SIDA隶属外交部。同瑞典的其它署一样,SIDA也是在政府和议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其职能是规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瑞典同非洲、亚洲、拉丁美洲以及中东欧国家和地区的双边及多边发展合作。目前共有编制700多人,其中在瑞典驻海外使领馆中派驻人员将近200人。SIDA设有理事会,并有署长负责日常工作,署长同时也是理事会主席。理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由政府指派。该署下设4个地区司,5个行业司以及5个综合职能司。地区司包括:非洲司、亚洲司、拉美司和中东欧司,负责制定和协调瑞典对不同国别地区的政策。行业司包括:民主和社会发展司、基础设施和经济合作司、自然资源和环境司、研究合作司、与非官方组织合作和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冲突处理司,他们负责各自领域合作项目建议书的分析与评估,确保援助项目能够有效解决受援国的相关问题。综合职能司包括:信息司、金融和社团发展司、人力资源司、方针政策司、评估和内部审计司。其职能是负责SIDA的日常行政管理,为SIDA的运行及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SIDA称其总体目标就是通过与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发展合作,改善当地国民的生活水平,以及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帮助。 (二)SIDA的运行模式 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致力于以消除贫困为最终目标的多个方式援助工作。主要包括环境治理、农业发展、医疗卫生、妇幼保健、人道主义援助等多种方式。SIDA本身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不直接深入到项目区,而是通过瑞典国内的多家执行机构来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SIDA的项目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协调及管理工作。 每年,根据上年度国民生产总值的0.8%(2006年起提高到1%)确定当年的对外援助额度。其中约有2/3由SIDA负责组织实施。SIDA各地区司商行业司结合上年度的援助情况,并听取受援国的意见,就本年度具体援助项目及各个项目的援助金额提出建议,经理事会批准后提交外交部,再由外交部同财政部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后报议会审批通过。 在援助方式方面,SIDA近年来改变了以往以物资援助为主的方式,而改为大多采用项目援助的方式,即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等领域与受援国开展技术合作,从而达到提高当地人们思想文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三)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 援助项目确定之后,SIDA将代表瑞典政府与受援国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换文的方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SIDA并不直接参与项目的具体实施,而是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援助项目的承办单位(例如,咨询公司)来组织实施。除了极少数金额很小的援助项目通过邀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外,大多数的项目都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于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项目,SIDA基本采取全球招标的方式。而对于中国这样的中等收入国家,其援助项目则主要由瑞典本国的企业参与招标,原因是瑞典政府想通过这种方式,与受援国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以达到相互交流、互利共赢的目的。 招标方式:就某一个援助项目而言,SIDA相关的行业司(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家)会拟定相关的标书,主要内容包括投标者的资质条件、相关的评价标准、主要条款以及一份合同草案等。标书完成以后,相关的行业司会将项目的相关情况连同标书一起,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布:对于金额在1200万克郎(约合150万美金)以上的项目,要公布在欧盟专门的数据库网站上(其网址是:http://ted.publications.eu.int/official/),对于金额在此以下的项目,则公布在瑞典本国的数据库上(其网址是:www.ajour.se)。此外,SIDA 还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广告。在收到竞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之后,SIDA的行业司会根据竞标单位的知名度、在类似项目上的业绩、针对该项目制定的方案、所需费用等主要指标,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用。 支付方式:项目的承办单位确定后,SIDA将与其签订合同,由承办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案具体组织援助项目的实施。根据不同的项目,SIDA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有些项目采取提前支付的方式,即在与承办单位签订合同之后,SIDA先拨付一定的款项给承办单位。有些项目则是在项目开工一段时间后,SIDA根据承办单位提交的报告及账单进行拨款。但不论采取何种支付方式,SIDA一般保留10%的合同款项,在整个项目完工后再进行支付。 监督实施: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SIDA在海外使领馆中的派驻人员将定期对项目的进程及效果进行现场考察,并每年两次向SIDA进行汇报。此外,SIDA本部也会不定期派人到受援国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SIDA还会通过定期召开年会等方式与受援国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在援助项目上的意见,以便及时对项目进行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办单位也要向SIDA提交报告(根据项目的不同,分半年一次或一年一次,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在项目结束后,提交一份最终的报告书。SIDA将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向承办单位支付最后的10%款项。 每年年初的时候,SIDA会就上年度的国际发展援助情况发表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含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SIDA的整体情况进行介绍;第二部分是对上年度SIDA的国际发展援助分国别进行介绍;第三部分是上年度SIDA的国际发展援助分行业进行介绍;第四部分则主要为附件及备注。 三、瑞典对中国的援助 (一)瑞典对中国援助的历史沿革 瑞典对中国的发展合作开始于1979年,最初的目标是在人权、平等、公正、民主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提高人们的意识,加速这些领域的发展。到了20世纪八十年代,瑞典对华援助扩展到优惠贷款,其中一部分属于无偿援助。这包括大家知道的特许信贷,当然只局限于瑞典的货物和服务。 自1994年起,双方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中瑞双方开始发展合作项目,合作领域更加广泛。中国尤其对瑞典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显示了很大的兴趣。1997年,瑞典政府批准了第一个对中国的国别战略。截至2004年底,中瑞之间累计完成合作项目34个,合计金额12.12亿瑞典克朗(约合1.6亿美元),主要涉及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妇幼保健、人才培养、政府管理等领域。 瑞典认为,对于中国这个世界第七大经济体来说,他们的援助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如果使用得当,还是能够起到一些作用的。例如,在瑞典有比较优势的一些领域,像环境保护,他们还是有一些用武之地的。尽管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中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很多人摆脱了贫困,但是,贫富差距却更大了。社会结构的变化也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一些以前没有遇到过的问题。这给双方的合作创造了一定的机会。 (二)瑞典对中国援助的前景 今后,在2005-2010期间,瑞方承诺将每年向我提供6000万瑞典克朗(约合800万美元)的无偿援助以配合中方将要实施的“十一五”规划。瑞方表示,今后将在扶贫开发、环境保护、人才培养、政府管理等方面同中国加强合作。同时,还表示今后合作的重点区域将集中在中西部及东北地区。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