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联邦执行委员会批准新的关税体系
据尼今日报报道,由总统奥巴桑乔主持召开的尼日利亚联邦执行委员会(FEC)会议近日批准了新的关税体系。新关税体系将自200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截止日期为2007年底。 尼日利亚联邦财政部国务部长Nenadi Usman称,新关税体系由联邦财政部、联邦工业部、海关总署、联邦预算办公室以及其它部门组成的关税技术委员会制订。Usman国务部长表示,新关税体系将保护该国重要的经济部门,同时保证进口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等享受低税率关税。 根据Usman国务部长的介绍,新关税体制规定的进口税率如下: 归于海关税则84-89章项下的药物药剂和工业机械设备享受为期1年的进口零税率; 原材料、其他生产资料和零部件进口税率为5%; 中间产品(半成品)10%; 制成品20%; 大米进口税率为100%; 香烟进口税率由原先的150%降为100%; 化肥进口税率为0并免增值税; 植物油禁止进口,但橄榄油除外。 尼日利亚联邦执行委员会会议同时宣布,立即执行二手轮胎的进口禁令。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