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经济金融犯罪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08-29 02:33:48来源:尼日利亚经济金融犯罪委员会作者:
                     一、序言   尼日利亚经济金融犯罪委员会(EFCC)成立于2002年,并根据尼日利亚国民议会法案于2004年对该法案进行了修订。EFCC的成立显示了尼日利亚联邦政府通过强制实施经济和金融犯罪法律净化其经济环境的决心。      EFCC成立之前,经济和金融犯罪对尼日利亚经济和国家形象构成了巨大的挑战。十多年间,尼日利亚成为经济和金融犯罪活动的安全港,欺诈行为、经济管理不善、腐败、缺乏责任感和透明度成为影响尼日利亚经济发展的主要祸根。      因此,奥巴桑乔政府通过制定多项改革政策振兴尼日利亚经济,使国家重新回到持续发展的道路,表达了与经济和金融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强烈的政治意志。   成立EFCC的目标是经授权在商业环境中实施金融监察,净化经济环境。因此,EFCC法案在权力、职能和职责方面有别于尼日利亚诸授权法律,成为打击经济和金融犯罪活动的主要法案。                    二、EFCC职能   EFCC的主要职能是调查各类经济和金融犯罪活动,强制实施打击经济和金融犯罪的各项法律。EFCC还是尼日利亚指定的金融情报机构,协调各方机构反对洗钱行为,强制实施涉及尼日利亚经济和金融犯罪的各项法律。      授权法中规定的主要职能包括:   1、 执行实施授权法法案条款。   2、 调查所有金融犯罪活动,如预付费用欺诈(亦称419诈骗)、洗钱、伪造证件、非法费用转移、期货市场欺诈、欺诈性可流通票据兑现或欺诈性基金转移、电脑信用卡欺诈、合同欺诈、伪造金融工具、开具废支票等。   3、 采取措施识别、追踪、冻结、没收、查封来自恐怖分子活动的收入,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经济和金融犯罪收入或与这些收入有关的财产。   4、 采取措施识别涉嫌犯罪的个人、法人组织或集团,杜绝及防止经济和金融犯罪活动。   5、 促进和加速用于杜绝经济和金融犯罪活动的科技信息交流。   6、 确定金融损失程度以及政府、私人或组织的其它损失。   7、 与尼日利亚国内外政府机构协作,同EFCC类似机构完全或部分地履行其职能。   8、 处理尼日利亚与其它国家之间涉及经济和金融犯罪活动的引渡、移送和相互法定的或其它协作有关的事务。   9、 收集所有有关可疑金融交易的情报,分析并向政府有关机构呈递。   10、与尼日利亚联邦总检察长、海关总署、移民局、监狱局、中央银行、尼日利亚存款保险公司、国家药品法执行局以及所有政府安全和执法机构如金融监督部门等保持联系,杜绝经济和金融犯罪活动。   11、持续开展公众教育活动,反对尼日利亚国内外经济和金融犯罪。   12、EFCC根据法案授权的其它必要的职能。                  三、EFCC的权力   EFCC拥有以下权力:   1、根据本法案对任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   2、根据本法案调查任何人是否正在从事犯罪行为。   3、如果发现任何人生活方式及其财产与其收入来源不符,将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EFCC还负责实施以下法律条款:   1、1995年洗钱法案第13款,2003年洗钱法案修正案第7款。   2、1995年修订的预付费用欺诈及其它有关犯罪的条款。   3、1994年银行法修订的银行歇业(债务回收)及银行玩忽职守的条款。   4、1991年修订的银行法及其它金融机构法。   5、其它各种犯罪法案(Cap.410LFN)   6、包括刑事法典在内的涉及经济和金融犯罪的其它法律或制度。                 四、EFCC组织结构   理事会      理事会由执行主席和代表各方利益的若干名成员组成,负责制定EFCC工作总方针。这些成员主要由尼中央银行、外交部、财政部、司法部、国家药品法执行局主席、尼情报局局长、国家安全局、证券交易委员会、保险专员、尼邮政局局长、尼通讯委员会主席、尼海关总署署长、尼移民局局长、警察局总检察长以及熟悉金融、会计和银行业务且具备同等经验的四名尼日利亚名流组成。   管理      执行主席作为最高领导人负责EFCC的管理工作。EFCC秘书处秘书长和总资产调查部、司法检查部、研究部、行政部以及培训部五个部门的负责人协助执行主席工作。                五、尼日利亚金融情报局(NFIU) 为打击洗钱行为和资助恐怖分子活动,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在EFCC内部成立了尼日利亚金融情报局(NFIU),这是将尼日利亚从国际金融行动队非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中取消的前提。NFIU将作为独立的中央国家机构开展工作,受理、分析金融机构和指定的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货币交易报告以及可疑性交易报告信息,并将这些情报信息提交给执法机构和委员会其它成员。   NFIU技术委员会      早在2003年10月,尼日利亚中央银行、尼日利亚存款保险公司、私有企业、警官以及EFCC雇员的代表成立了10人技术委员会,制定了成立NFIU的综合方案,之后将报告提交给EFCC。NFIU技术委员会总部设在No.10 Ibrahim Taiwo Sreet,Aso Villa,Abuja。      成立NFIU的益处   成立NFIU可产生下述益处:   1、可在尼日利亚建立起真正的反对经济和金融犯罪机制。   2、反对洗钱行为和恐怖主义资金支持。   3、通过提供有关资金行踪的金融情报,增加犯罪调查价值。   4、促进与其它外国金融情报机构情报共享。   5、提高EFCC侦查、预防金融犯罪的效率和能力。   6、促进投资环境改善,吸引国外投资。   7、有助于将尼日利亚从国际金融行动队非合作国家和地区的名单中消除。   8、保护和净化尼日利亚金融系统。   9、促进金融机构坚持“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客户的业务”的原则以及培育“客户谨慎处理”的文化素养。   10、促进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金融业评估计划的部分要求。   11、提升国际透明组织对尼日利亚评估的等级。   12、为尼日利亚国家政策的制定提供可靠的报告。   NFIU的运行   检举机构向NFIU报送的主要报告有:   1、可疑交易的报告;   2、高于以下金额的货币交易报告:   a、个人:100万奈拉以上或相当于100万奈拉。   b、法人团体:500万奈拉以上或相当于500万奈拉。   c、任何向国外或从国外转拨资金或有价证券金额超过1万美元或相当于1万美元。                    六、洗钱   在2004年(禁止)洗钱修正案(取缔1995年洗钱法)中,以下条款包括现金和外汇交易以及与洗钱法有关的犯罪行为和从非法交易中获得的收益。      1、除非通过金融机构,任何个人不得接收或支付金额超过50万奈拉或相当于50万奈拉的现金;任何法人组织不得接收或支付金额超过200万奈拉或相当于200万奈拉的现金。   2、向国外或从国外转拨资金或有价证券金额超过1万美元或相当于1万美元,须向尼中央银行申报,说明汇款人及收款人的情况、金额、姓名、地址。   3、任何人在柜台上进行兑换交易或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兑换交易须向尼中央申报,并妥善保留记录,通过标准符号、国际护照、驾驶执照或居民身份证确定其客户身份。有关记录必须保留至少10年。   4、赌场经营者须按时间顺序保留赌博者及其交易的登记薄,(通过真实的文件)注明每笔交易赌博者的身份、地址、状况和金额。   5、赌场经营者须对个人超过100万奈拉和法人组织超过500万奈拉的每笔交易进行书面报告。   6、除了金融机构外,任何人均可对个人超过100万奈拉或相当于100万奈拉 、法人组织超过500万奈拉或相当于500万奈拉的资金交易、存放或转账主动提供信息。   7、当资金来源不明或不易确定时,EFCC可向联邦高级法院提出冻结资金和阻止交易的申请,强制实施法院指令。   8、当有证据表明资金拥有者存在某种图谋,金融机构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参与图谋的金融机构负责人和雇员将因此到指控。   9、根据联邦高等法院指令,EFCC通过电话监听、电脑系统、通讯设备或私人合同、银行、金融或商业记录进行监控银行来往账目或其它类似银行账目或金融机构。。   10、银行秘密不能成为抵触法案规定的借口。   11、不符合顾客身份要求及在交易案发当日7天内未按规定提交鉴定人的任何个人或金融机构将被认定犯罪,并为此承担责任。犯罪行为每持续1天,个人将受到2.5万奈拉的罚款,银行或金融机构将受到100万奈拉的罚款,并吊销其许可证或收回对银行、金融机构或个人的授权代理经营许可证。                   七、犯罪与处罚   金融玩忽职守     金融玩忽职守是指银行各分支机构官员不遵守法案的行为。      处罚   每次监禁期限不超过5年或处以50万奈拉以上(含50万奈拉)的罚款。   恐怖分子活动   为恐怖分子活动集资、参与恐怖活动或资金支持恐怖分子活动。      处罚   处以终身监禁。   虚假信息   为决策提供虚假信息。      处罚   处以3-5年的监禁。   接收或保存犯罪行为或犯罪活动的资金,资金支持经济和金融犯罪活动,兑换或转移犯罪活动资金,隐藏犯罪活动资金所有权      处罚   处以2-3年的监禁。                     八、法院的权力   联邦高等法院或州高等法院或联邦首都特区高等法院有权依法审理罪犯,法院有权依法强制实施各种处罚,确保EFCC提交的各类案件得以迅速处理并加速听证。      1、主裁判长指定的法院或法官有权优先审理与EFCC相关的案件。   2、根据1999年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宪法规定,在高等法院做出裁决之前,任何人不能提出暂停EFCC提交的犯罪案件的诉讼申请。   罚款与没收财产 被认定犯罪者除了被判处监禁和罚款之外,其财产还将被联邦政府没收。经授权,EFCC有权没收用于犯罪活动的财产或从犯罪活动中获得的财产。      1、任何人   (a)、兑换或转移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麻醉药品或精神刺激物品非法交易或其它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财产;隐瞒或掩盖财产的非法来源;资助任何人从事麻醉药品或精神刺激物品非法交易;其它任何为躲避自身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而从事的犯罪行为;   (b)、合谋隐瞒或掩盖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麻醉药品或精神刺激物品非法交易或其它违法犯罪行为财产的实情、来源、场所、转让、动态和所有权,根据本条款构成犯罪,并将被处以不少于2年或3年以上的监禁。      2、触犯本条款第(1)分条款者将根据分条款详细说明给予处罚,尽管犯罪行为发生在不同的国家或地点。      (1)、对任何人从事麻醉药品或精神刺激物品非法交易、洗钱、非法收入进行公证的处罚。   (a)、金融机构负责人或雇员应按本法案第10款要求对犯罪行为进行报告或提出诉讼,若采取预告或任何其它方式暗示参与涉及本法案第10款交易的资金拥有者,或未按本法案要求提出报告者;   (b)、破坏或消除根据本法案需要保留的记录或登记簿者;   (c)、提供虚假信息从事或企图从事本法案第(1至)第(5)条款说明的交易者;   (d)、接收或支付超过本法案认可的金额者;   (e)、未按本法案要求报告资金或有价证券国际转账者;   (f)、兑换局、赌场或其它金融组织的负责人或雇员触犯本法案第2、3、4、5或第10条款者构成犯罪。      (2)、根据本条款第(1)分条款,有过错者将被认定有罪。   (a)、触犯第(1)分条款(a)至(c)者,将受到不少于2年或3年以上的监禁。   (b)、触犯(d)至(f)者 (i)个人将受到不少于25万奈拉或100万奈拉以上的处罚,或处以不少于2年或3年以上的监禁,或处罚与监禁并罚。 (ii)金融组织或任何法人组织将受到不少于25万奈拉的处罚。   (3)、根据本条款,被认定有罪者将被终身禁止或将被剥夺5年的专业工作时间。   (4)、根据本条款第(1)分条款(d)、(e)或(f)项,被认定有罪者不受尼国家药品法实施机构法案第18、19、20和25条款的影响。   (5)、由于严重疏忽或在国际监控过程中出现漏洞,本法案第10条款中规定的金融机构或个人未按本法案要求履行职责,负责金融机构或个人专业团体的执法机构除了根据法案对其进行任何处罚外,还可根据其专业和行政规章对金融机构或个人采取执法行动。   (6)、任何人   (a)、无论是隐瞒、转移、向被提名人转帐,还是代表知情者或犯罪嫌疑人持有非法资产或从犯罪行为中获得利益;   (c)、直接或间接了解全部或部分犯罪人的资产,获得或使用犯罪人资产,或拥有犯罪人资产产权,按本法案规定属于犯罪行为,将被监禁不少于5年或处以5倍犯罪资产的处罚,或监禁与处罚并罚。   (7)、任何人   (a)、策谋、资助、教唆或鼓动他人犯罪;   (b)、企图实施或参与犯罪活动;   (c)、采取任何方法煽动、引诱任何人犯罪,根据本法案规定属于犯罪行为,并受到本法案规定犯罪条款的相同的惩罚。   (8)、   (a)、根据本法案,当有证据证明法人组织负责人、经理、秘书或类似人员由于教唆、纵容或疏忽而引起犯罪,或蓄意参与犯罪,法人组织及相关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被认定犯有相同的罪行,并受到起诉和相应的惩罚。   (b)、根据本法案,当法人组织被认定犯罪,法院可不需任何担保而关闭该法人组织,联邦政府没收其所有财产和资产。   (9)、   (a)、根据本法案,联邦高级法院拥有审案的专属管辖权。   (b)、根据本法案,联邦高级法院拥有处罚权。   (c)、根据本法案,在审理案件中,被告对其拥有的资金或资产不能给予合理的解释,或与其公开的收入不相适应,或在被起诉时不能合理解释其资金或资产的增长,当法院确定证人证词时,可以认定并考虑。  (10)、制定本法案的目的是正式授权调查负责人或官员根据本法案条款查询、获得和调查金融机构的登记记录以确认其符合本法案条款的要求。  蓄意阻止调查委员会或机构或任何被授权的官员依法行使职权者,将构成犯罪并为其犯罪行为负责。   (a)、如果是个人,被监禁的期限不少于2年或不超过3年。   (b)、如果是金融组织或其它法人组织,将处以100万奈拉的罚款。                 九、公民应该做些什么?   公民有责任协助EFCC追查下列各种经济和金融犯罪行为:   预付费用欺诈   商业中心/网吧欺诈   信函欺诈   伪造货币   洗钱   发放废支票   资助或经营非法银行   伪造各种文件票据   抢劫银行   银行隐藏非法交易   公务人员进行贿赂   协助各类经济犯罪   涂改政府或个人支票   逃税(组织或个人)     任何人可将上述非法活动信息寄给EFCC以下收件人和地址:   执行主席   经济和金融犯罪委员会   地址:Plot 1017&1018 Custom Close,      Off Adetokunbo Ademola Crescent,WuseII,Abuja.      P.M.B.166 FCT Abuja.      Tel:09-3140052,3146719      拉各斯地址:15 Awolowo Road,Ikoyi      Tel:01-3148070-4,3141791,6717419,6714419      e-mail:info@efccnigeria.org      Website:http://www.efccnigeria.org     (驻拉各斯总领馆经商室翻译,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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