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社会保障制度一瞥
内容提要
自1991年独立以来,爱沙尼亚不断调整和完善其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健全、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现行爱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补助金、家庭补助金、健康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补助金、葬礼补助金等,其对爱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根据爱沙尼亚2000年4月1日实施的《国家补助金保险法案》,爱政府每月向老年人、丧失工作能力者或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提供一定的财政保险补助。
(一)领取补助金的基本条件:爱沙尼亚永久居民或居住在爱沙尼亚并获得爱永久居留权的外侨
(二)补助金的种类:
1、老年退休金:
(1)条件:年满63岁或者符合下表年龄并且在爱至少工作或累计工作15年的人员:
女 性 | 男 性 | ||
出生日期 | 年龄 | 出生日期 | 年龄 |
1942 | 57岁6个月 | 1937 | 62岁6个月 |
1943 | 58岁 | 1938 | 63岁 |
1944 | 58岁6个月 | | |
1945 | 59岁 | | |
1946 | 59岁 | | |
1947 | 60岁 | | |
1948 | 60岁6个月 | | |
1949 | 61岁 | | |
1950 | 61岁6个月 | | |
1951 | 62岁 | | |
1952 | 62岁6个月 | | |
1953 | 63岁 | | |
(2)计算方法:
老年退休金由三部分构成:
----基础金额(从2004年4月1日起为663.70克朗)
----享受退休金年限金额(享受退休金年限X年费用)
----保险金额(保险系数总和X年费用)。
自2004年4月1日起,年费用为37.31 克朗。
例如:某人享受退休金年限为43年,其年保险系数总和为2.090,应领取的退休金:
----基础金额:663.70克朗
----享受退休金年限部分:43年X37.31=1604.33克朗
----保险金额:2.090X37.31=77.98克朗
合计:2346克朗(149.9欧元)
2、提前退休养老金:
(1)条件:距退休年龄不得早于3年,并且在爱至少工作或累计工作15年的人员;(2)计算方法:同“老年退休金”。
3、丧失工作能力抚恤金
(1)条件:至少年满16岁、声明已永久丧失40-100%的工作能力,并且自抚恤金发放之日起已在爱工作或累计工作时间达到了下表所列年限的人员:
年龄 | 在爱工作或者累计工作时间 |
16-20 | 不需要 |
21-23 | 1年 |
24-26 | 2年 |
27-29 | 3年 |
30-32 | 4年 |
33-35 | 5年 |
36-38 | 6年 |
39-41 | 7年 |
42-44 | 8年 |
45-47 | 9年 |
48-50 | 10年 |
51-53 | 11年 |
54-56 | 12年 |
57-59 | 13年 |
60-62 | 14年 |
因劳动伤害或者职业病造成工作能力丧失,享受抚恤金不受上述工作年限限制。
(2)计算方法:
从以下两种老年退休金中选择金额最高的,然后再乘以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
第一种:按照可享受退休金期限和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累计时间计算出的老年退休金金额。
第二种:按照可享受30年退休金计算出的老年退休金金额。
例如:某人40岁,声明已永久丧失100%的工作能力,在爱沙尼亚有20年工作期限(享受退休金期限),其3年退休金保险累计系数和年保险系数总和为3.988,年费用37.31克朗(自2004年4月1日起)。
按照上述第一种老年退休金计算:
【A】. 基础金额:663.70克朗
【B】. 享受退休金年限金额:20年X37.31 = 746.20克朗
【C】. 保险金额:3.988 X 37.31 = 148.79克朗
合计:1558.69克朗
按照上述第二种老年退休金计算:
【A】. 基础金额:663.70克朗
【B】. 享受退休金年限金额:30年X37.31 = 1119.30克朗
合计:1783克朗
该丧失工作能力者最终获得补助金:100%X1783克朗=1783克朗。
如果该抚恤金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金额(990.05克朗),则按照后者执行。
4、幸存者补助金
(1)、条件:如果家庭抚养者死亡,同时该抚养者已在爱工作或累计工作时间达到了下表所列的期限,该家庭其他成员(小孩、父母或者遗孀、鳏夫)可以享受幸存者补助金。
年龄 | 在爱工作或者累计工作时间 |
16-20 | 不需要 |
21-23 | 1年 |
24-26 | 2年 |
27-29 | 3年 |
30-32 | 4年 |
33-35 | 5年 |
36-38 | 6年 |
39-41 | 7年 |
42-44 | 8年 |
45-47 | 9年 |
48-50 | 10年 |
51-53 | 11年 |
54-56 | 12年 |
57-59 | 13年 |
60-62 | 14年 |
如果家庭抚养者因意外工作事故、职业病或执行军务死亡,领取该补助金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2)计算方法:
从以下两种老年退休金中选择金额最高的:
第一种:按照家庭抚养者可享受退休金期限和累计期限计算出的老年退休金金额。
第二种:按照可享受30年退休金计算出的老年退休金金额。
幸存者补助金金额取决于家庭成员人数。
【A】. 家庭成员超过3个(包括3个)以上,可以享受全额老年退休金。
【B】. 2个家庭成员的,可以享受80%的老年退休金。
【C】. 1个家庭成员的,可以享受50%的老年退休金。
例如:某家庭抚养者25岁,可享受2年退休金,其5年退休金保险累计和年保险系数总和为5.453,抚养3个家庭成员。
按照上述第一种老年退休金计算:
【A】. 基础金额:663.70克朗
【B】. 享受退休金年限金额:2年X37.31=74.62克朗
【C】. 保险金额:5.453X37.31=203.45克朗
合计:941.77克朗
按照上述第二种老年退休金计算:
【A】. 基础金额:663.70克朗
【B】. 享受退休金年限金额:30年X37.31=1119.30克朗
合计:1783克朗
最终补助金金额为:100%X1783=1783克朗。
5、国家补助金
(1)条件:
【A】. 年满63岁,没有达到可享受退休金的年限或累计期限,已是爱永久居民或在申请退休金之前至少具有5年暂时居住许可,同时没有从其他国家领取退休金,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100%国家补助金(自2005年7月1日起为1156.38克朗)。
【B】. 已经达到享受老年退休金年龄的,按照永久丧失工作能力补助金标准领取(1156.38克朗)。
【C】. 至少丧失40%工作能力,不具备享受丧失工作能力补助金规定的工作时间或累计时间的条件,同时没有从其他国家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2)支付金额
【A】. 家庭成员超过3个(包括3个)以上,可以享受全额国家补助金(990.05克朗)。
【B】. 2个家庭成员的,可以享受80%的国家补助金(792.04克朗)。
【C】. 1个家庭成员的,可以享受50%的国家补助金(495.03克朗)。
领取其他国家补助金的人不再享受国家补助金待遇。
二、家庭补助金
根据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双亲补助金法案》,养育、教育儿童将获得爱沙尼亚家庭补助金的支持。
(一)家庭补助金
1、领取家庭补助金的条件:
----爱沙尼亚永久居民
----居住在爱沙尼亚并获得爱永久居留权的外侨
2、家庭补助金的种类:
(1)分娩补贴(一次性补贴):分娩第一个小孩(或者多胞胎)可以享受子女补贴基数25倍的补贴(2005年补贴金额共为3750克朗)。以后每分娩一个小孩,可以享受儿童补贴基数20倍的补贴(2005年补贴金额共为3000克朗)。
2005年儿童补贴基数为150克朗。
(2)收养补贴(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为儿童补贴基数的20倍(2005年补贴金额共为3000克朗)。
(3)儿童补贴(按月补贴):每个孩子自出生之日到16岁都可以享受此补贴。补贴金额是儿童补贴基数的2倍(2005年每月补贴金额为300克朗)。
(4)儿童保育补贴(按月补贴):
----小孩从出生到3岁,双亲或者保育员都可以享受1/2的儿童保育补贴(2005年每月补贴金额为600克朗)。
----如果一个家庭抚养一个3岁小孩和几个3-8岁的小孩,每一个3-8岁的小孩都可以享受1/4儿童保育补贴(2005年每月补贴金额为300克朗)。
----如果一个家庭抚养3个以上(包括3个)超过3岁的孩子,每一个3-8岁的小孩都可以享受1/4儿童保育补贴(2005年每月补贴金额为300克朗)。
2005年儿童保育补贴基数为1200克朗。
(5)单亲儿童补贴(按月补贴):
补贴金额是儿童补贴基数的2倍(2005年每月补贴金额为300克朗)。
(6)现役军人儿童补贴(按月补贴):
补贴金额是儿童补贴基数的5倍(2005年每月补贴金额为750克朗)。
(7)儿童上学补贴(按每学年补贴):
补贴金额是儿童补贴基数的3倍(2005年每学年补贴金额为450克朗)。
(8)监护下的儿童补贴(按月补贴):
该补贴付给没有双亲照顾的儿童,金额为儿童补贴基数的6倍(2005年每月补贴金额为900克朗)。
(9)开始独立生活补贴(一次性补贴):在公共抚养机构或者因特殊需要在学校生活至少3年并将到新居独立生活的人,可以享受该补贴,补贴金额为儿童补贴基数的40倍(2005年补贴金额共为6000克朗)。少于3年的,补贴金额按照少于3年的不足月份每月减少2.5%。
(10)多子女家庭补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补贴):
抚养最少4个孩子和三胞胎的家庭可以享受该补贴,金额为小孩人数与已享受儿童补助金额的乘积。如果仅有三胞胎,补贴金额是已享受儿童补助金额的4倍。
(二)双亲补助金(按月补贴)
1、条件:
----抚养、收养、监护或者看护子女的双亲可享受此补贴。该补贴主要是付给母亲,时间一直持续到婴儿6个月。
2、补助金额:
按照申请人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全额补助(已扣除社会税)。2005年按照下面标准发放补助:
(1)上一年度没有任何收入的申请人,每月补助2200克朗;
(2)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等于或低于最低工资2690克朗的,每月按此金额补助。
(3)2004年年收入超过17472克朗的申请人可以享受同等金额的补助。
3、有工作的双亲补贴金额
有工作的双亲也可以享受补贴待遇,补贴金额根据其收入(已经扣除社会税)来定。
三、健康保险
该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保险费来源于13%的社会税或者13%的雇员毛工资。
不论参加保险与否,所有爱沙尼亚人都享有紧急护理的权利。
四、失业保险
该保险为强制性保险,员工一旦失业可以领取保险费。保险费由两部分构成,雇员、雇主各自承担一部分。2003年,雇员按照其收入的1%交纳、雇主按照雇员毛工资的0.5%缴纳。具体事宜由爱沙尼亚失业保险基金会负责。
(一)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及残疾人的身体检查
1、永久丧失工作能力者
----因疾病或伤害造成某人无法通过工作获得收入,国家负担全部检查费用;
----能够工作,但由于疾病或伤害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国家负担10-90%的检查费用。
2、残疾程度:
----极度:需要24小时不间断的护理;
----严重:每天都需要护理;
----中等:需要每周一次户外护理。
(二)残疾人社会补贴(按月补贴,2003年社会补贴金额为400克朗)
1、残疾成年人补贴:
----极度残疾:可享受160%的社会补贴(2003年为640克朗)
----严重残疾:可享受105%的社会补贴(2003年为420克朗)
----中等残疾:可享受50%的社会补贴(2003年为200克朗)
2、残疾儿童补贴:
----中等残疾:可享受215%的社会补贴(2003年为860克朗)
----严重残疾:可享受255%的社会补贴(2003年为1020克朗)
3、残疾人陪护者补贴
----因陪护一个中等、严重或极度残疾儿童(3-16岁)而无法工作的父母或养父母可以享受75%的社会补贴(2003年为300克朗)。
----因陪护一个严重残疾儿童(16-18岁)而无法工作的父母或养父母可以享受60%的社会补贴(2003年为240克朗)。
----因陪护一个极度残疾儿童(16-18岁)而无法工作的父母或养父母可以享受100%的社会补贴(2003年为400克朗)。
----因陪护或监护一个18岁以上的极度残疾人而无法工作的人可以享受60%的社会补贴(2003年为240克朗)。
4、残疾双亲补贴
以下人员可享受残疾双亲补贴,金额为75%的社会补贴(2003年为300克朗)。
----残疾单亲;
----单独抚养儿童的残疾养父母;
----单独抚养儿童的残疾监护人;
----符合爱沙尼亚《社会照顾法》的规定,可以单独抚养儿童的残疾人。
----残疾配偶中的一方。
5、教育补贴(按月补贴,7、8两月除外)
根据实际情况,补贴金额为社会补贴的25-100%(2003年为100-400克朗)。
6、复原治疗补贴
16-65岁主动接受复原治疗的残疾人可以享受该补贴,补贴金额为每个日历年度社会补贴的200%(800克朗)。
7、残疾人工作培训补贴
有工作的残疾人在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时在三年内可以享受该补贴,补贴金额为社会补贴的24倍(9600克朗)。
六、其他补助金
(一)犯罪受害人国家补偿金
2001年1月1日生效的《犯罪受害人国家补偿法》规定,因严重犯罪行为给个人造成以下实质性伤害的可申请享受犯罪受害人国家补偿金,补偿金额为总损失金额的50%:
----不能工作造成的损失;
----受害人医疗费用
----受害人葬礼费用;
----受害人因死亡造成的损失等。
最高补偿金额50000克朗。
(二)、葬礼补贴金
该补助金的目的是向葬礼组织者提供一定金额的货币补助以帮助完成葬礼仪式。2000年为1650克朗;2001、2002、2003年为1800克朗;2004年为2000克朗。
注: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社会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