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地中海国家联系国协议简介

发布日期:2005-05-10 15:42:14来源:作者:

  早在20世纪60年代,欧盟(当时为欧共体)便开始了与南地中海地区国家建立经济联系的第一轮尝试。当时,除阿尔及利亚外,欧盟与所有南地中海国家均签订了一系列的贸易合作协定。

  70年代下半叶,欧盟与南地中海国家展开了第二轮合作,与这些国家订了一系列范围更加广泛、内容更加翔实的合作协定,其最终目的在于同南地中海国家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这些协定的内容包括允许南地中海国家的大部分工业制成品在一定时期后免税进入欧盟,并对这些国家进入欧盟的农产品提供有限的关税优惠。这一阶段,所实施的贸易优惠基本上是单向、非互惠安排,即由欧盟向南地中海国家提供贸易优惠措施。

  1994年10月欧盟认为地中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是欧洲最优先考虑的问题之一,决心以具体行动面对本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挑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地中海国家之间的合作、建立欧洲与地中海国家伙伴关系的设想, 1995年3月,欧洲委员会通过了建立欧洲与地中海国家伙伴关系的方案。方案确定欧盟先与地中海国家建立联系国伙伴关系,进而到2010年逐步建立起包括12个南地中海国家在内的近30个国家、拥有6亿至8亿人口的欧洲-地中海自由贸易区。1995年11月,欧盟15国和地中海12国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了外长会议。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把地中海地区建设成为一个和平、安全和稳定的区域,争取在2010年左右建立地中海自由贸易区。会议形成巴塞罗纳宣言,标志着联系国协议谈判工作的正式启动,亦即巴塞罗纳进程的正式开始。各成员国拟定了建立合作伙伴的三大目标:1、通过政治和安全谈判确定共同的和平稳定空间;2、确立经济和财政伙伴关系,创建自由贸易区;3、加强人民之间的接触和理解,建立社会和人文伙伴关系。

  欧盟与地中海国家联系国协议涉及欧盟15国(欧盟10个新成员国暂不计列于协议之内)和地中海南岸12个国家,即阿尔及利亚、巴勒斯坦、塞浦路斯、埃及、以色列、约旦、黎巴嫩、马耳他、摩洛哥、叙利亚、突尼斯和土耳其。欧盟与各地中海国家所签署的联系国协议的结构和内容基本相似,只是协议实施时间表和覆盖的产品范围有所不同。协议一般规定12年的过渡期,在12年内逐步降低关税,在期限结束时实现自由贸易。除附录所列类别外,免除所有工业品的关税和数量限制,农产品则要在过渡期结束时另行审议。各方同意将关税约束在一定水平,并不再征收其他费用。

  服务贸易方面,协议要求各方扩大服务贸易自由,并由欧盟和地中海国家的代表组成联合理事会,对各方履行服务贸易减让义务情况进行评估。

  资本流动方面,各方同意在国际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允许自由进行经常项目支付、保障投资资本和利润回收。各方允诺进行磋商以推动实现投资自由。协议实施5年后,各成员国应取消国家经营垄断,保证没有采购歧视,同时规定各方推广采用欧盟工业品、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及认证程序。

  原产地规则也是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欧盟承诺,如果地中海国家与另一地中海国家达成自由贸易协议,欧盟将采取原产地累进政策。但在具体的累进政策上,欧盟对马格里布(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突尼斯等)和马什里克(埃及、约旦、巴勒斯坦、以色列、叙利亚等)国家的规定有所不同。对于马格里布国家的产品,在计算当地成分含量时,只对来自欧盟和马格里布国家的增值部分进行累计;而对于马什里克国家,则对来自全部地中海国家的增值部分进行累进。欧盟给予阿尔及利亚的原产地政策是来自马格里布国家的原料都可以累进,但前提是该国与阿尔及利亚和欧盟都必须有自由贸易协议,而且须使用相同的原产地原则。在农业问题上,欧盟对马格里布国家更为宽松。协议同时允许各方采取反倾销和保障措施。

  为排除各种障碍,尽快完成欧地自由贸易区建设,各成员国决定在以下领域重点加强合作:1、改造经济和社会结构,优先培育和发展私营部门,建立市场经济法律构架;2、促进先进技术的转让,提高生产加工能力;3、创造便利的引资环境,消除各类投资障碍;4、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减少经济发展对生存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5、加强能源领域合作和能源政策沟通,为能源领域的投资及能源公司开展业务创造条件;6、开展农业领域合作,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一体化发展;7、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有效的运输系统;发展信息和通讯技术;8、在统计领域进行合作以协调统计方法并交换统计数据;9、欧盟对南地中海国家提供必要的财政与金融支持,同时加强双边在人员培训和学术科研等方面的交流;

  巴塞罗那会议为欧地联系国协议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十年来,围绕着宣言制定的目标,欧地国家的外长定期会晤,大大小小的专业会议和谈判更是多不胜数。目前,欧地联系国协议谈判已经有了积极进展。阿尔及利亚、黎巴嫩、约旦、埃及、叙利亚、突尼斯、摩洛哥、以色列、约旦等国均已签署协定。其中,阿尔及利亚同欧盟的联系国协议将于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由于巴塞罗那会议制定的目标过于庞大,因此从一开局就遇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中东和平进程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进展,阻碍了地区经济发展;同时,部分国家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吸引外资能力较低,贸易活动缺乏透明度。因此,欧地国家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仍很长的路要走。

        
  驻阿尔及利亚使馆经商参处

       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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