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拉利昂林业资源开发及投资机遇

发布日期:2003-04-15 18:32:00来源:作者:
塞拉利昂位于北纬7—10度,西经10—13度,属热带雨林气候,年均气温26.5℃,降雨量2600毫米。炎热多雨的自然环境和气候特点,为树木的生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尽管塞拥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其国土面积(7.17万平方公里)的85%为森林所覆盖,但森林资源的开发近10多年来十分落后。塞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表明,塞1994/95、1995/96和1996/97年度的森林采伐面积均只有30平方公里。
  一、 主要林区分布情况
  戈拉(GOLA)森林保留区和塔玛—通科利利(TAMA—TONKOLI)森林保留区为塞林业资源的主要分布区。常见的树种可分为软木、硬木和铁木三类。原木中多数属硬木和铁木,可用于室内装修、家具制作和工程建设。另外塞东部坎喀利(KANGARI)山、尼米尼(NIMINI)南北部、多多(DODO)山和戈卜伊(GBOI)山、洛马(LOMA)山和弗里敦附近的克勒尼(COLONY) 也有一定量的森林资源。
  (一)戈拉森林保留区
  该区是塞保存少有的且规模较大的几内亚雨林区,在国际上也具有很重要的保护价值。该林区以其稀有的动植物及鸟类闻名。
  该保留区建于1926年,靠近塞东南部边境,面积748平方公里,林区距离首都弗里敦370公里,属塞东方省的凯内马(KENEMA)和凯拉洪(KAILAHUN)行政区管辖。保留区内的主要森林分布在高拉(GAURA)、马拉马(MALEMA)、诺莫(NOMO)、屯加(TUNKIA) 和马克匹里(MAKPELE)四个酋长领地。该保留区细分为三个林区,即北部林区(458平方公里)、东部林区(228平方公里)和西部林区(62平方公里)。
  戈拉保留区可供开采的原木储量达1097262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3784立方米。戈拉林区最有价值的树木为桃花心木,是制作胶合板的上等材料。除此之外,还有5种已知的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林木。至今,戈拉北部80%的林区尚未开采。戈拉保留区不仅有通往首都弗里敦的公路,并且还与塞东南部的出海口有公路连接。
  (二)塔玛—通科利利森林保留区
  位于塞东北部,面积648平方公里,距首都260公里。该保护区包括塔玛林区(171平方公里)和通科利林区(476平方公里),属北方省的科伊纳杜古(KOINADUGU)、通可利利(TONKOLILI)行政区和东方省的科诺(KONO)行政区管辖。
  塔玛林区原木储量达396435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达2318立方米;通可利林区为538020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1130立方米。塔玛—通可利森林保留区树木直径平均在1.8米左右,最大的可达到4.5米,树高一般在18米左右(塞规定商业采伐树木的高度为10米)。在该保留区,已知的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树种达17种,其中软木5种、中度硬木9种和铁木3种。
  在通科利利林区,桑巴里亚(SAMBARIA)是林业专家认为较为理想的伐木场地,距离最近的机动车道路只有30公里;而在塔玛林区,阪巴伊拉(BAMBAYIRAIA)则较为合适,距离最近的机动车道路大约20公里。
  二、关于森林开发与管理的相关政策
  (一)管理部门—三级管理
  1.塞拉利昂农业、林业和海洋资源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FORESTRY AND RESOURCES,简称“农业部”)负责管理塞全国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2.森林保留区由农业部派驻各省辖行政区的林业部门管理。例如,戈拉保留区由农业部驻凯内马行政区的东部管理局负责。
  3.在保留区外的灌木丛和林地由酋长授权的当地社区管理。
  (二)管理目标--开发与保护相结合
  塞政府规定建立森林保留区的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一是建立有代表性的保护区域,作为核心区或重点自然保护区,以覆盖重要的动植物群;二是发展经济,原木和非原木采伐均要保持在一定水平上;三是发挥森林具有的环保作用;四是维护林区内生物的多样性;五是改善林区内居民的生活水平。
  (三) 森林开发—特许协议
  任何投资者如开发塞林业资源,必须与塞政府签订一项特许开发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
  (四)林木采伐--规定具体
  1.开发商对伐区内树木的开采量至少应达到30%以上以确保树木的有效使用。
  2.采伐林木应按照伐区(COUPE)或“树倒”原则进行。
  3.采伐应按照农业部批准的年度砍伐计划执行。年度伐木计划要明确本年度内采伐林木的伐区数量以及伐木量。伐木计划还应与农业部认可的储量图一致。
  (五)木材加工—本地化
  目前政府鼓励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地有效加工,以此带动农村人口向城区合理转移。在鼓励当地森林工业发展的同时,更提倡出口高附加值的木材产品。

  三、开发塞森林需履行的程序
  (一)考察现场:特许开发商或其代表必须在森林保留区主管负责人的陪同下前往拟开发的林区实地考察,考察的面积要达到拟开发林区的20%以上,并分布在三个有代表性的地区。通过现场考察后,开发商可决定是否继续对林区的林木储量进行测量。
  (二)测量林木储量:按照农业部规定的程序,林木储量测量须经农业部批准后方可进行。测量队应由有经验的专家组成,重点对林区的树种、树木直径、普查的覆盖面、林木的分布、地形以及林木生长的环境等资料进行详细测量并做好相应记录。此项工作需至少从企业采伐林木开始之日起12个月以前完成。
  (三)制作储量图和开采图:测量工作结束后,测量队应按1:2500的比例绘制林木储量图和开采图。对储量的总体情况应以表格方式反映;在开采图上须标明地形、林木分布、选定的采伐地点及采伐量(林木采伐量=0.5X符合可采伐标准的树木量+0.2X树径低于可砍伐标准的树木量)。
  (四)项目建议书:林业投资者应准备一份开发森林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总体情况,包括林区的地理位置、气候、地形地貌、林木储量、开发经营期限、造林计划、环境保护等;二是需要塞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三是拟支付的费用,包括采伐林木的单位(每立方米)费用以及林区的单位(每公顷)开发费用;四是支持当地社区建设的计划如公路建设和维护;五是专业测量队绘制的林木储量图和开采图。
  (五)审批:项目建议书完成后应递交塞农业部初审。农业部对该项目建议书提出书面意见连同项目建议书交内阁审议。一旦通过,内阁将授权财政部、司法部和贸工部与开发商共同签订特许开发协议(有些特许协议的授予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四、塞森林企业现状
  塞拥有丰富的林业资源,但始终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和开发。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塞东方省开始出现商业性采伐。1997年以前,塞曾拥有四家规模较大的林业公司从事林木采伐和加工业务,受塞内战的影响,现均已关闭。
  (一)塞拉利昂森林工业公司(FOREST INDUSTRIES CORPORATION):塞国有企业,在凯内马有一个120人的伐木场和300人的锯木厂,主要在其附近的坎布易斯(KAMBUIS)山从事采伐,1967年伐木曾达到1.5万立方米。该公司允许的年伐木量为2万立方米。全年加工原木能力为5662立方米。在所采伐的林木中,70%是木质坚硬的红木,30%是普通树木。据了解,该公司生产的木材70-90%内销,10-30%出口到英、法、西班牙等国,出口价格为硬木每立方米200-300美元左右,一般木材180美元/立方米。另外该公司在凯内马还有一个拥有家具、锯木、烘干处理、机修四个车间的木材加工厂,拥有完整的德国木材加工生产设备(包括胶合板生产设备)。该公司1997年关闭,现希望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械设备(据了解,主要设备通过维修后可以继续使用)与有关企业合作。
  (二)盘古马伐木场(PANGUMA SAWMILL):法国人企业,年伐木能力在32000立方米左右,在多多林区和尼米尼林区进行采伐,每年伐木约15,000立方米,加工木材6600立方米,产品全部在塞销售。1997年2月,该伐木场被叛军彻底破坏,随后被迫关闭。目前该场愿意以现有的设备同有关合作伙伴达成合作协议共同经营。
  (三)凯内马伐木场(KENEMA SAWMILL):年砍伐原木2000立方米,可加工锯木能力1000立方米,1994年该伐木场关闭。
  (四)塞拉利昂木材工业公司(SIERRA LEONE TIMBER INDUSTRIES,简称SILETI):意大利公司,1976年与塞政府签订25年特许开发森林协议,独家开采戈拉东部、西部林区。该公司年度伐木在1.27万立方米,其中的50%运回意大利,50%在塞当地销售。在西部林区,SILETI公司修筑了穿过森林保留区通往周边村庄并连接塞公路系统的公路。在政府的压力下,SILETI还在戈拉东部林区建立了林木加工厂,加工木材满足当地市场和出口需要。为了扩大树种采伐范围,SILETI在戈拉东部还建立了一个强度更高的伐木场。1983年特许开发协议意外终止后,该公司关闭。
  五、内战结束后塞森林工业的发展前景
  随着塞内战的结束,和平的实现,塞战后重建工作的全面展开,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工业项目的重新上马,对木材的需求均会与日俱增。另外,塞贫民百姓主要靠木材作为日常生活的燃料,其对木材的需求量也将大大增加。目前弗里敦的木材市场异常火爆就是应证。在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封闭式的装运木材的卡车。在首都经营木材的商店现已达45家左右。木材店经营的木材主要是从塞东南部的凯内马地区运来。
  目前弗里敦还有6个规模较大的木器厂。主要产品为家庭用的桌椅,也不乏高档家具,如在2002年4月塞全国贸易博览会上展销的一套本地产床柜,标价为3000美元,一套高档沙发也在2000美元以上。一个经营比较好的家具店(黎巴嫩人商店)月销售普通沙发(1000美元以下)的数量在5-10套之间。200美元左右的木椅销售量为20-30把。但这些家具店进口的品种不多,主要是进口密度板材及组合办公家具。有关资料介绍,1966年塞使用的木制品50%来自进口,年进口73.9万美元,其中13万美元为加工和未加工的木材。因此,以木材为原料的加工和制造行业在塞也是很有发展潜力的。
  据塞农业部预测,2000年以前塞国内对林木的年需求量为8万立方米,从2001年开始,年需求量将上升到12万立方米。随着西非国家货币的统一,商品将自由流动,为森林企业开拓周边市场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塞政府已经将森林行业纳入私有化行列。塞大选后,新政府还会采取更加开放的政策,鼓励外资在林业方面投资。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塞森林资源的开发必将吸引众多的外国商人投资。
  六、对我企业开发塞林业资源的建议
  2001年,塞政府曾向我国政府提出中塞双方企业共同开发塞林业资源的建议,并表示给予中方企业在塞林业开发项目中享有优先权。目前,外资企业还未重新进入该市场,如果我及时抢滩,占领一席之地,将会牢牢地掌握主动权。我企业开发塞森林资源,在合作方式上有多种选择:既可以选择特许开发经营的方式,也可以购买现已关闭的林场,还可以与这些林场合作,共同开发。另外我企业还可以利用一些林区保存完好的采伐设施。
  有意开发塞森林资源的企业除尽早确定合作方式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注意道路修复。塞由于多年内战,各项基础设施均遭不同程度的破坏,特别是通往林区的公路破坏严重,短期内修复难以实现。塞林业资源多分布在东部和北部,而消费市场主要在弗里敦和国外市场,生产的木材必须通过公路运输。现通往弗里敦的公路多数路况较差。如在戈拉林区从事采伐,就有近90公里的主干线和160公里的支线需要修复和新建。因此,如何修复林区内的道路以及木材运往外地的通道,作为林业开发商,需首先考虑。
  (二)搞好与社区的关系。在过去,林区往往是战乱的发源地,林区的社会治安好坏事关投资者的经营活动能否正常进行。在当地采伐森林,只有同当地酋长和社区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在必要时作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者才能维持长久经营。
  (三)明确优惠政策。目前,塞投资法尚未出台。塞很多优惠政策,如降低资源使用费、燃料免关税、减免营业所得税的规定尚不十分明确。我投资者必须在商签的特许开发协议中明确有关优惠条件。
  (四)选择伐木场场址。为有效地开发保护区内的林木,充分利用保护区外的林地,避免因土地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伐木场一般宜修建在森林保护区内。为加强同当地酋长的联系,伐木场最好与一、两个酋长领地的小镇相连接。
  (五)降低投资风险。森林资源业开发投资大、牵涉面广,存在一定风险。在开发某片林区时,投资者除要在实地做周密细致的考察外,还要作好可行性研究,切实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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