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多瓦中小企业现状及中摩两国中小企业合作前景浅析
中小企业在世界各国经济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具有规模小,吸纳和掌握新技术快,市场运作灵活等特点。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和保证社会经济稳定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是大企业生产和经营上的必要补充。因此,各国都非常重视发展中小企业,政府和民间组织不惜斥巨资于中小企业,并且将发展中小企业作为长期的经济战略和政策,摩尔多瓦亦不例外。
一、摩中小企业概念和构成
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理解和定义不一,根据《摩尔多瓦共和国
支持和保护小企业法》的规定,小企业是指年平均佣工人数为9人以下,年净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列伊(1美元约合12列伊)的企业;中型企业是指年平均佣工人数为10人至50人,年净销售额不超过1000万列伊的企业。
二、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据统计,摩每千人中有中小企业4家,全国范围内中小企业
约为22500家,其中小型企业21000家,中型企业1500家,占全国经济实体总数的90%。据统计,从事贸易的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总数的46%,它们创造的年产值约为80亿列伊,占整个中小企业年产值的63%。它们从事的贸易商品中80%为非食品类商品,食品类商品只占20%,工业加工领域的中小企业约占中小企业总数的13%,其余为建筑和服务型中小企业。
摩中小企业每年上缴国家财政的各种税收占摩财政收入总额的比重约为10%。中小企业职工人数占全国就业总人口的74%。
摩大多数中小企业成立于独立后私有化时期,当时它们作为国有企业的替代为稳定经济和解决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没有中小企业摩不可能经受住剧烈的社会经济变革,国家的安全也难以得到保证。时值今日,中小企业仍然在摩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其发展却如所有其他经济转轨国家一样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1、贷款困难。为保证还贷安全,商业银行一般都不愿意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2、有关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覆盖面小,许多中小企业被排除在受惠企业行列之外。3、市场基础服务设施薄弱,缺乏完善的劳动保护法规,中小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各种配套社会保险体系有待建立。4、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社会黑势力及不法警察的敲诈勒索,使得有些中小企业由于害怕受到利益侵害而采取躲避或秘密方式经营。5、各级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协调,常常是什么部门都管,但企业一旦遇到困难却找不到对口的部门。
三、摩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为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摩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保护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包括:
1、出台了《摩尔多瓦共和国支持和保护小企业法》。
2、《税法》第49章规定,凡职工人数在19人以下,产品和服务的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列伊以上的企业,3年免征利润税(所得税)
3、建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和信贷服务的“支持企
业家和发展小企业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商情信息和发放小额贷款。此外,工贸协会、出口促进组织等许多民间或政府组织都直接或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服务。
4、为中小企业实施项目争取国际组织贷款,如美国国际发
展署(USAID)通过“BIZPRO-Moldova”组织为摩中小企业提供了不少资金支持,并经常为中小企业家组织培训,举办研讨会,定期或不定期与政府部门举行圆桌会议,帮助他们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良好的环境中求得发展。
5、摩政府制定了2002-2005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家计
划,为此,经济部成立了中小企业司,专门负责协调中小企业事务,预计通过国家发展计划的实施,摩中小企业在数量和经营质量上都将有大幅提高。
四、抓住机遇,促进和加强中摩两国中小企业合作摩虽国家小、人口少、资源匮乏、经济2相对较弱,但有着与我企业开展合作的强烈愿望。长期以来我大型企业不愿意开发这个小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两国间中小企业的合作就显得非常现实和必要。较之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在经营上更具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摩需要的小型农机、灌溉设备、食品加工包装设备、农产品加工设备、小型发电设备和一些农渔项目都是我国内的优势项目。为促进和加强两国中小企业间的合作,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鼓励我国内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大胆“走出去”,同摩中小企业建立业务联系。
长期以来,摩企业一直通过转口或中间商进口中国产品,这样做不仅成本高,而且质量也没有保证,大多数摩企业希望同我生产厂家建立直接的业务联系,但苦于找不到中方合作伙伴,这对中方企业来说应是一个有利的条件,为此,我中小企业应积极主动地在摩市场上寻找自己产品的需求点,通过摩商会、行会等民间组织同摩中小企业建立联系,并利用参加在摩举办的各种贸易展览会、经济自由区招商项目等机会拓展与摩企业的合作。
2、将摩有实力的中小企业“请进来”,虽然目前摩还没有财力在华设立投资项目,但摩企业对发展与我公司的贸易往来热情颇高。为此,应积极邀请摩中小企业参加我地方招商项目和各种交易会并视情对摩客商做适当的费用减免。
3、我各驻外使领馆的经商参处,特别是驻小国的经商参处应把促进和加强中小企业的合作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为双方中小企业多提供商情信息,加强对中小企业及其产品市场的调研工作,为双方中小企业的合作牵线搭桥,提供有价值、有开发潜力的合作项目。
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实施“走出去”战略已是大势所趋,我们要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在用足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外市场。中小企业应认清形势,改变长期以来主要以国内市场为依托的传统经营模式,充分认识和理解中小企业间开展合作的意义和重要性,抓住机遇,大胆“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
驻摩尔多瓦使馆经商参处
二00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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