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吉经贸合作简况及有关建议
一,中吉经贸关系发展现状及其特点
2002年以来,双边经贸合作取得长足的发展。以中吉造纸厂为标志的一批投资合作项目的建成投产不仅把两国经济合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带动了双边贸易的迅速发展。目前,两国经贸合作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投资合作带动我出口增长效果显著。根据我海关统计,2002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996年以来最高水平(2.018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69.8%(吉方统计1亿美元,同比增长47%),其中我对吉出口增长了90.7%。我出口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迅速发展。据吉方统计,由我企业对吉投资和在吉承揽工程项目带动的机械设备、材料等“投资性商品”的出口在2002年我对吉出口总值中的比例达到18%,超过以往年份。今年以来,虽然受到“非典”的一定影响,但双方贸易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1-6月两国贸易总额比上年增长了18.8%(中国海关统计),达到1.0947亿美元。其中,投资合作项目带动的商品出口仍保持较高比例。
2,在“走出去”战略思想指导下,经济技术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以2002年8月底我政府贷款援建的中吉合资造纸厂投产为标志,在一年的时间里,一批由我国内企业投资的生产型项目 -- 如萨尔肯-乌苏啤酒厂、楚河禽业生产股份公司、疆德斯果汁厂、西部公司开发的煤矿项目等先后完成建设或改造并投入生产,或开始进入启动阶段(如有线电视、针织内衣生产、黄金开发等项目)。据吉方统计,2002年新增的中方直接投资总金额超过500万美元,为历年最高水平。另据我处不完全统计,从2002年初截止目前,我企业对吉投资已经超过1300万美元。此外,我“路桥”和“中水”两家大型国际工程承包公司自2002年进入吉市场后,克服种种困难,目前不但工程进展顺利,而且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为进一步拓展本地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与过去相比,近期启动的这批生产型项目具有中方投资规模较大(中方投资百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就有5个),投资方式多元化,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带动我国内设备出口效果明显的特点。改变了在吉中资企业以往的低层次、小作坊的形象,进一步扩大了我在吉经济和社会中的正面影响,经贸关系作为两国关系不断深化和发展的基础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现。
3,我政府援助力度加大,对双边经贸合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1年12月—2002年底一年当中,我政府向吉提供了总计4040万元人民币的无偿经济援助,超过此前我援吉总金额。今年胡主席访俄期间又承诺向吉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援款,用于吉南方公路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在此期间,我国防、安全、公安等部门也以各种形式分别向吉提供了总价值约1800万元人民币的无偿援助。这些援助既对中吉经贸关系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进一步扩大了我在吉的经济、政治影响。
二,中吉经贸关系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发展双边合作的建议。
1,我出口商品档次有待进一步提高。现在我商品在吉市场上拥有较高的占有率,但真正能够代表我发展水平的优质产品却极为少见,特别是我名牌产品尚未进入吉市场,当地消费者对我产品的认识方面还存在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宣展工作,针对吉市场需求推动对吉有兴趣、与吉有一定合作基础的企业牵头组织我名牌、名优产品推介展示活动,以扩大和改变我商品的影响。一年来,伊朗、印度等国家均在吉举办了类似的活动,反映热烈,效果良好。我更应充分发挥我与吉毗邻的地缘优势,积极宣传我经济建设巨大成就,树立我商品的形象。
2,双边经济合作水平和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和扩大。自去年双方合作建设的造纸厂项目投产运营后,目前双方尚无新的高层次合作项目投入运作。建议在政府层面积极探讨推动新的合作项目的开展。例如,合作修建奥什-萨雷塔什-伊尔克什坦公路。目前,我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正在积极探讨利用吉方提供的金矿开采权做抵押,取得银行贷款的融资办法。如果对此能够予以积极支持和推动,不但有利于推动双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满足吉经济建设的需求,也有利于保障中方投资的安全。此外,吉的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可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我有实力、有开发吉市场愿望的企业在这些领域开展投资合作。
3,吉投资环境改善力度不大,我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象仍时有发生。吉各级政府部门、职能机构经常以对企业进行检查、审计为名,以权谋私,侵害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我政府贷款援建的中吉造纸厂为例。该企业于2002年8月底建成投产后不断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非正常干扰。仅今年上半年,就有吉财政部、楚河州(企业所在地)安全局、吉国家海关总署反走私局等数个部门对企业进行了为时长达4-5个月的审计、调查、检查,严重妨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并给企业中方管理人员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
其次,吉政策缺乏连续性也是干扰我企业在吉投资经营的重要因素。据我们了解,有些中国企业前几年按照吉法律规定办理了购买其企业的手续。最近却遭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质疑和强行检查,称其购买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还有与当地企业合资经营数年的中资企业近期被当地法院以执法名义强行拍卖。我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投资积极性受到极大挫伤。
另外,我在吉经商人员被敲诈、勒索,甚至被抢被杀的恶性事件近年来依然时有发生。其中有些案件是社会歹徒所为,有些则直接与吉公务人员的腐败有关。建议:一方面通过政府层面积极敦促吉方加大改善投资环境的力度,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我企业的利益和投资的安全。另一方面教育我企业和人员增强风险意识,重视对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吉投资经营环境的了解,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依法进行自我保护。
4,根据吉具体情况,进一步发挥我政府援助的作用。增强针对性,积极探讨和拓宽对吉援助方式,以有效地扩大我在吉的经济、政治、社会影响和存在。如,可配合吉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有目的、有计划地确定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如:三年)我对吉援助的重点领域和项目,避免“撒胡椒盐面,将有限的援助资金集中用于具有标志性意义、较大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的大项目,从而也推动我企业开拓吉市场。在援助项目的具体实施方面,则可采取分期拨款、分阶段实施的形式。
2002年以来,双边经贸合作取得长足的发展。以中吉造纸厂为标志的一批投资合作项目的建成投产不仅把两国经济合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带动了双边贸易的迅速发展。目前,两国经贸合作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投资合作带动我出口增长效果显著。根据我海关统计,2002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996年以来最高水平(2.018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69.8%(吉方统计1亿美元,同比增长47%),其中我对吉出口增长了90.7%。我出口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迅速发展。据吉方统计,由我企业对吉投资和在吉承揽工程项目带动的机械设备、材料等“投资性商品”的出口在2002年我对吉出口总值中的比例达到18%,超过以往年份。今年以来,虽然受到“非典”的一定影响,但双方贸易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1-6月两国贸易总额比上年增长了18.8%(中国海关统计),达到1.0947亿美元。其中,投资合作项目带动的商品出口仍保持较高比例。
2,在“走出去”战略思想指导下,经济技术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以2002年8月底我政府贷款援建的中吉合资造纸厂投产为标志,在一年的时间里,一批由我国内企业投资的生产型项目 -- 如萨尔肯-乌苏啤酒厂、楚河禽业生产股份公司、疆德斯果汁厂、西部公司开发的煤矿项目等先后完成建设或改造并投入生产,或开始进入启动阶段(如有线电视、针织内衣生产、黄金开发等项目)。据吉方统计,2002年新增的中方直接投资总金额超过500万美元,为历年最高水平。另据我处不完全统计,从2002年初截止目前,我企业对吉投资已经超过1300万美元。此外,我“路桥”和“中水”两家大型国际工程承包公司自2002年进入吉市场后,克服种种困难,目前不但工程进展顺利,而且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为进一步拓展本地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与过去相比,近期启动的这批生产型项目具有中方投资规模较大(中方投资百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就有5个),投资方式多元化,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带动我国内设备出口效果明显的特点。改变了在吉中资企业以往的低层次、小作坊的形象,进一步扩大了我在吉经济和社会中的正面影响,经贸关系作为两国关系不断深化和发展的基础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现。
3,我政府援助力度加大,对双边经贸合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1年12月—2002年底一年当中,我政府向吉提供了总计4040万元人民币的无偿经济援助,超过此前我援吉总金额。今年胡主席访俄期间又承诺向吉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援款,用于吉南方公路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在此期间,我国防、安全、公安等部门也以各种形式分别向吉提供了总价值约1800万元人民币的无偿援助。这些援助既对中吉经贸关系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进一步扩大了我在吉的经济、政治影响。
二,中吉经贸关系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发展双边合作的建议。
1,我出口商品档次有待进一步提高。现在我商品在吉市场上拥有较高的占有率,但真正能够代表我发展水平的优质产品却极为少见,特别是我名牌产品尚未进入吉市场,当地消费者对我产品的认识方面还存在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宣展工作,针对吉市场需求推动对吉有兴趣、与吉有一定合作基础的企业牵头组织我名牌、名优产品推介展示活动,以扩大和改变我商品的影响。一年来,伊朗、印度等国家均在吉举办了类似的活动,反映热烈,效果良好。我更应充分发挥我与吉毗邻的地缘优势,积极宣传我经济建设巨大成就,树立我商品的形象。
2,双边经济合作水平和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和扩大。自去年双方合作建设的造纸厂项目投产运营后,目前双方尚无新的高层次合作项目投入运作。建议在政府层面积极探讨推动新的合作项目的开展。例如,合作修建奥什-萨雷塔什-伊尔克什坦公路。目前,我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正在积极探讨利用吉方提供的金矿开采权做抵押,取得银行贷款的融资办法。如果对此能够予以积极支持和推动,不但有利于推动双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满足吉经济建设的需求,也有利于保障中方投资的安全。此外,吉的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可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我有实力、有开发吉市场愿望的企业在这些领域开展投资合作。
3,吉投资环境改善力度不大,我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象仍时有发生。吉各级政府部门、职能机构经常以对企业进行检查、审计为名,以权谋私,侵害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我政府贷款援建的中吉造纸厂为例。该企业于2002年8月底建成投产后不断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非正常干扰。仅今年上半年,就有吉财政部、楚河州(企业所在地)安全局、吉国家海关总署反走私局等数个部门对企业进行了为时长达4-5个月的审计、调查、检查,严重妨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并给企业中方管理人员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
其次,吉政策缺乏连续性也是干扰我企业在吉投资经营的重要因素。据我们了解,有些中国企业前几年按照吉法律规定办理了购买其企业的手续。最近却遭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质疑和强行检查,称其购买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还有与当地企业合资经营数年的中资企业近期被当地法院以执法名义强行拍卖。我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投资积极性受到极大挫伤。
另外,我在吉经商人员被敲诈、勒索,甚至被抢被杀的恶性事件近年来依然时有发生。其中有些案件是社会歹徒所为,有些则直接与吉公务人员的腐败有关。建议:一方面通过政府层面积极敦促吉方加大改善投资环境的力度,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我企业的利益和投资的安全。另一方面教育我企业和人员增强风险意识,重视对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吉投资经营环境的了解,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依法进行自我保护。
4,根据吉具体情况,进一步发挥我政府援助的作用。增强针对性,积极探讨和拓宽对吉援助方式,以有效地扩大我在吉的经济、政治、社会影响和存在。如,可配合吉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有目的、有计划地确定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如:三年)我对吉援助的重点领域和项目,避免“撒胡椒盐面,将有限的援助资金集中用于具有标志性意义、较大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的大项目,从而也推动我企业开拓吉市场。在援助项目的具体实施方面,则可采取分期拨款、分阶段实施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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