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塔中资企业及项目最新情况

发布日期:2003-07-16 18:19:00来源:作者:
一、在塔中资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03年6月,我处了解的目前在塔有正常经营活动的中资企业共有8家。主要是:深圳中兴通讯公司驻塔办事处(执行援外项目和提供有关设备等)、中塔合资利事达纺纱厂、杜尚别卷烟厂(合资)、友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喀什农垦有限公司(独资)、新疆喀什边贸公司(经营贸易和钢材等)、中国城餐厅(汉餐)和喀什餐厅(清真)等。上述企业中除利事达纺纱厂、杜尚别卷烟厂、友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喀什农垦有限公司是经商务部正式批准的以外,其余的多为自行来塔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行为,有的甚至还没有在当地正式注册。此外,还有部分散兵游勇的个体中国商人,所经营的项目包括农业开发、种植业和贸易等等。

二、最新项目情况

1、中兴通讯公司承担的项目
中兴通讯公司自2001年9月开始进入塔吉克斯坦市场,主要从事通讯网改造和电子通讯设备等业务。该公司目前在塔从事的主要工作有两项。
1〕欧行中标项目:去年12月,该公司在由欧行和瑞士政府提供的1500万美元的塔国家电信网第一期改造项目中中标,开始参与塔通讯网改造项目。截至今年6月,该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包括交换机、传输、光缆和电缆等,共计11个40尺集装箱,已全部运抵杜尚别。合同总金额共计550万美元。据悉,今年下半年,中兴通讯公司还将参加塔通讯网改造项目的第二期投标。
2〕执行中国援款:除中标项目外,中兴通讯公司还负责中国向塔提供的800万人民币无偿援助项目的执行工作。经中塔双方商定,该笔援款主要用于向塔丹加拉地区提供交换机和为实施CDMA项目提供有关设备。现在,该项目正在执行过程中,进展较为顺利。

2、利事达纺纱厂
1997年3月中国华源辽宁公司与塔“BBT”公司和“黑马”公司在塔首都杜尚别附近的吉萨尔市成立了中塔合资“利事达”纺纱厂,总投资974万美元,中方占19%(技术服务),塔方占81%(设备、厂房、流动资金)。中方利用我进出口银行的出口卖方信贷向塔方提供了1.7万锭的我国产纺纱设备,可年产20S棉纱4000吨,合同总额为491万美元。塔方用产品仅偿还了设备款153万美元,此后再无力还贷。鉴于辽宁华源公司就设备供应合同已事先在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了保,中保公司于98年6月、8月分两次赔款共计265.55万美元;同时,设备供应方――辽宁华源公司将债务追偿权转让给中保公司。中保公司曾通过各种渠道多次向塔方追索欠款,迄今无结果。
2000年期间,华源公司提出拟用我向塔提供的政府优惠贷款上“利事达”二期项目,先是织布厂、后又改为纺纱厂;几经周折,塔方最终同意中方建议。但该项目方案最后被我进出口银行否定,原因是投资风险过大,不予支持。
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利事达”合资企业中的中方2名常驻代表撤回国,迄今为止,该企业的中方代表尚未来塔,也未直接参与投资厂的生产和经营。根据我处了解,目前企业经营时断时续,如有资金购买原料就生产、否则就停工;另据该厂有关技术人员介绍,最近塔国棉纺业市场情况很不好,棉纱的价格和原料的价格基本持平,开工就意味着亏损。我们了解到,2001年“利事达”棉纱产量61吨,2002年――140吨,2003年1-5月产量为96吨,主要销往俄罗斯。今年6月份,因设备检修和缺少原料等原因,该厂暂处于停产状态。


3、杜尚别卷烟厂
1997年1月,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与塔杜尚别人民卷烟厂成立中塔合资卷烟厂,注册资本30万美元,中方占10%,塔方占90%,合资期限30年。该合资企业利用我1994年向塔提供的5000万元人民币政府贷款对烟厂进行技术改造,由中方提供卷烟及印刷生产线。技改后的烟厂生产能力为年产50亿支香烟。此项目分二期进行,1998年11月正式开工,2001年2月工程结束。经中塔双方验收后,该项目于当年11月正式移交给塔方。
项目完成后本应开始正常的经营活动,但由于关税问题没有解决该项目曾一度被搁置。主要问题为:塔海关按照现行法律欲对我援助物资进行征税,否则不允许开工生产。经两国政府部门多次交涉,塔政府最终于2002年10月做出决定,免除合资烟厂技改项目有关设备的进口关税,增值税缓缴5年。此后,烟厂开始试生产;现在日产香烟80箱(80万支)。
目前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还贷问题:根据规定,合资企业应从2002年12月1日开始分期偿还中方5000万人民币贷款。由于当时的合资烟厂尚处于时断时续的经营状态,所需原材料供应不及时,还没有创收,更谈不上还贷。为此塔政府总理阿基洛夫于2002年正式致函给当时的朱镕基总理,提出免债或延期建议。根据朱镕基总理关于责成双方主管部门具体商定债务重组方案的有关指示。塔方正式向我提出了还贷建议(贷款期限20年,宽限期5年,利率降为1%)。我处已于今年年初把塔方提出的具体延期方案转报国内,目前国内正在进行研究,尚未有明确指示;
2〕经营问题:作为中方合资者的新疆国际经济技术公司一直未派专人参与合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从去年11月至今年5月上旬,新疆国际公司只委派负责我处基建工程的工地代表代管合资烟厂的有关工作)。为此,塔财政部、工业部和烟厂等有关人员多次找到经商参处希望中方合作者能派专家参加合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并表示,塔不仅需要中国的资金,更需要的是中国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此外,塔方还提出,中方的先进设备也需要懂行的中国专家亲临传授使用方法和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以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
3〕产品市场投放情况:据了解,根据合资厂的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情况,今年塔食品工业总公司给合资厂下达的生产计划是年产量100万支(据了解,实际生产数量远比这一数量要高得多);此外,合资厂香烟价格低廉,约18美分/盒,还不如韩国产“PINE”牌香烟的一半。据反映,合资厂产香烟的口味儿还需要进一步调整,以适应当地烟民的习惯。
4)资金问题:合资企业的注册资金为30万美元,其中中方(新疆国际公司)出资3万美元,占10%,此外再没有现金投入。由于缺乏经营周转资金,无钱购原料,合资企业的生产状况前景不十分看好。

4、喀什农垦进出口公司水厂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喀什农垦进出口公司于1997年在塔注册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小型机电产品、废旧金属、蚕茧、短绒、皮革等进出口贸易。近来,该公司利用兵团开拓境外中小企业基金,投资50万元人民币在杜尚别设立纯净水厂,日产瓶装纯净水10吨。2003年5月已出产品,其质量已获塔国家标准局认可。目前喀什农垦公司正在积极开拓市场,推销产品。

5、友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棉花滴灌项目
该公司是新疆天业集团在塔注册的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援外项目中的棉花膜下滴灌业务(主要是设备)。由于今年实施的援款计划至今尚未正式下达,因此该公司目前只是在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6、新疆喀什边贸公司从事的贸易活动
该公司系今年上半年由新疆的几个维族商人自行投资成立的企业,主要经营废钢和贸易。

7、关于中餐厅
迄今为止在杜尚别市只有2家中餐厅:中国城餐厅(汉餐)和喀什餐厅(清真)。



(驻塔使馆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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