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对中国传统医药的有关规定及应用情况

发布日期:2003-07-14 20:50:00来源:作者:
一、基本情况
在斯洛文尼亚,中医药及其治疗方法正在被更多地接受和认识。从1994年起,作为辅助的治疗手段,已允许中国针灸在斯洛文尼亚的康复疗养院进行临床应用,而其他的推拿、按摩、气功、营养科学、自然疗法等尚未得到正式采用。
在斯的许多城市,太极拳较受欢迎,但它只作为一种体育运动和健身活动得到推广,并未作为治疗方法。

二、有关规定
目前,中国的传统医药尚未被承认为正式药物,对中国传统医学的治疗方法也未做出明确规定,仅允许针灸专业人员在康复疗养院进行临床应用。
《斯洛文尼亚健康服务法》规定,中国传统医学的治疗方法仅列为备选的治疗方法,经卫生部批准并在保证不损害病人健康的前提下,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和康复,但没有规定申请医疗许可的程序及诊疗的具体条件等。
2003年,斯将通过《备选药品法》,对备选药物及其治疗方法作出相应规定。

三、市场准入规定
中药进入斯市场,必须符合斯药物的准入条件,主要应满足斯《药品法》及《药品市场授权批准程序》涉及的有关规定。事实上,中药很难满足斯的上述规定,合法批量进入斯市场。

四、实际应用
事实上,在斯洛文尼亚从事备选医疗的专业人员不需要像其他医疗服务机构人员那样经卫生部批准,仅在法院登记注册公司即可作为合法实体从事保健按摩及健康咨询等活动。
目前,在斯开设的3家个体中医诊所均以从事保健按摩及健康咨询的形式开设公司惨淡经营,尚未形成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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