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发会议论述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三)

发布日期:2003-01-23 13:59:00来源:作者:
联合国贸发会议在《2002年最不发达国家报告》中,对如何改善最不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问题作了分析。报告认为, 去年5月在布鲁塞尔通过的<最不发达国家新行动纲领>的重点目标之一是改善最不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状况。然而,市场准入的改善并不单纯是一个提供“免配额和零关税(quota-free and duty free)”的问题,关键是要使有关贸易优惠在商业上具有实际意义。例如,在1999年“除军火外的所有产品”倡议(Everything but Arms Initiative)提出之前,“非加太”(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国家以外的最不发达国家向欧盟出口的所有产品的99%名义上都有资格享受普惠制(GSP)待遇,但在有资格享受优惠的进口产品中实际上仅有34%真正得到了优惠待遇。

  报告建议,若使贸易优惠在商业上更具实际意义,需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优惠的保障、产品的覆盖面、原产地规则、供应能力。但对那些供应能力较弱的国家而言,贸易优惠不应被视为援助的替代。因此,应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援助,加强他们的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其出口供应能力,使贸易真正成为最不发达国家减少贫困的一个有力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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