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非关税同盟启动一年来初见成效
西非国家经济货币联盟(UEMOA)是西非法语区8个国家政府间的经济联盟,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共同发展为主要目标,由科特迪瓦、贝宁、布基纳法索、几内亚比绍、马里、尼日尔、塞内加尔和多哥组成。该联盟自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关税同盟,这项被誉为西非地区骄傲的重要举措受到广泛关注。关税同盟主要由两方面的内容构成:对原产于各成员国的产品免除关税,在联盟区域内自由流通,并取消所有的非关税壁垒;对所有来自于联盟各国之外的产品实行对外共同关税税则。关税同盟迄今已过周岁,各国具体执行情况究竟怎样呢?
西非经货联盟权力机构对一年来的实施情况表示基本满意,总体说来,各成员国都从既定的日期起按规定实施了新的税制。但一些问题同时也显露出来:1)税收执行机关对新税制不够熟悉,比如塞内加尔、马里和科特迪瓦在白糖、矿泉水以及面粉等近10种产品的征税中遇到困难;2)某些国家经济上的困难限制了关税同盟新税制的执行。为此,联盟部长级理事会通过一项行政命令,要求所有成员国做出更大努力,以促使新税制在区域内的进一步实施。
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然而关税同盟的实施给各成员国经济带来的影响是实在的。各成员国的产品在区域内自由流通在一定范围内增强其产品的竞争力,有力地促进其成员国的工业发展。截止到2000年11月30日,在“联盟优惠税收”项下自由流通的工业制成品已经达到1655个品种,分别来自于各成员国381家经批准的企业。作为西非经货联盟经济发展“火车头”的科特迪瓦在上述产品的出口中位居第一,达814种产品,占总额的49.20%;塞内加尔位于其次,314种( 19% );以下依次是贝宁129种(7.80%);马里 125种(7.60%);多哥118种(7.10%);布基纳法索116种(6.95%);尼日尔39种( 2.35%)。就其产品获准在区域内免除关税、自由流通的企业数目而言,科特迪瓦拥有180家,占47.25%;塞内加尔89家, 占23.35%;马里32家,占 8.40%;贝宁26家,占 6.80%;布基纳法索24家,占6.30%;多哥19家,占5%;尼日尔11家,占2.90%。几内亚比绍作为最后一个加入西非经货联盟的国家,目前尚未有企业获经批准,统一税制也从2001年起开始实施。
虽然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表明2000全年该区域内流通产品的总量,但可以肯定的是,关税同盟的实施对部分国家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尼日尔、布基纳法索和马里这些内陆国家从联盟内其它国家进口的产品多达其进口总额的25%,免除这部分产品关税给其国家财政收入造成不小的损失。为此,联盟委员会设立了补偿机制,以弥补由此给某些国家造成的损失。截止到2000年11月30日,联盟委员会已向受到影响的国家支付了141亿西非法郎的补偿金。目前这种补偿是全额的,从2003年起将实行递减性的补偿机制。
目前,依照新的对外共同关税税则,税率总体水平较前有所下降;其次,联盟内各成员国的产品自由流通,免征关税,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各国商品总体价格水平应该下降。比如,“商品零售价=进口价格+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其它各种税费+利润”,按照逻辑,任一因素数量的减少都应该使得商品零售价格下降。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关税同盟实施过程中税率的降低没有体现在消费品价格上,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解释:1)区域内各国缺乏健康良性的竞争;2)各成员国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建立名目繁多的监管程序或非税收壁垒,造成在区域内流动的商品所承担的不可见费用增加;3)国家法律保护垄断,允许零售商随意确定利润比率。这些手段与建立关税同盟的初衷相悖,阻碍了促进各国工业发展进而增强经济实力的良好愿望。
当然,联盟权力机构对这些背道而驰的做法也并非无动于衷。2000年12月在马里召开的部长级理事会通过了两项对策:西非经货联盟委员会建立内部规章制度,促使建立健康的竞争环境;采取必要措施来保证区域内部产品流通更通畅。
西非国家的关税同盟与强大的欧洲关税同盟比起来尚显得稚嫩与脆弱,但这是弱小国家谋求共同发展的有益尝试,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和鼓励,衷心希望西非国家经货联盟在这条路上越走越顺畅。
驻多哥使馆经商处
2001年元月8日
西非经货联盟权力机构对一年来的实施情况表示基本满意,总体说来,各成员国都从既定的日期起按规定实施了新的税制。但一些问题同时也显露出来:1)税收执行机关对新税制不够熟悉,比如塞内加尔、马里和科特迪瓦在白糖、矿泉水以及面粉等近10种产品的征税中遇到困难;2)某些国家经济上的困难限制了关税同盟新税制的执行。为此,联盟部长级理事会通过一项行政命令,要求所有成员国做出更大努力,以促使新税制在区域内的进一步实施。
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然而关税同盟的实施给各成员国经济带来的影响是实在的。各成员国的产品在区域内自由流通在一定范围内增强其产品的竞争力,有力地促进其成员国的工业发展。截止到2000年11月30日,在“联盟优惠税收”项下自由流通的工业制成品已经达到1655个品种,分别来自于各成员国381家经批准的企业。作为西非经货联盟经济发展“火车头”的科特迪瓦在上述产品的出口中位居第一,达814种产品,占总额的49.20%;塞内加尔位于其次,314种( 19% );以下依次是贝宁129种(7.80%);马里 125种(7.60%);多哥118种(7.10%);布基纳法索116种(6.95%);尼日尔39种( 2.35%)。就其产品获准在区域内免除关税、自由流通的企业数目而言,科特迪瓦拥有180家,占47.25%;塞内加尔89家, 占23.35%;马里32家,占 8.40%;贝宁26家,占 6.80%;布基纳法索24家,占6.30%;多哥19家,占5%;尼日尔11家,占2.90%。几内亚比绍作为最后一个加入西非经货联盟的国家,目前尚未有企业获经批准,统一税制也从2001年起开始实施。
虽然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表明2000全年该区域内流通产品的总量,但可以肯定的是,关税同盟的实施对部分国家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尼日尔、布基纳法索和马里这些内陆国家从联盟内其它国家进口的产品多达其进口总额的25%,免除这部分产品关税给其国家财政收入造成不小的损失。为此,联盟委员会设立了补偿机制,以弥补由此给某些国家造成的损失。截止到2000年11月30日,联盟委员会已向受到影响的国家支付了141亿西非法郎的补偿金。目前这种补偿是全额的,从2003年起将实行递减性的补偿机制。
目前,依照新的对外共同关税税则,税率总体水平较前有所下降;其次,联盟内各成员国的产品自由流通,免征关税,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各国商品总体价格水平应该下降。比如,“商品零售价=进口价格+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其它各种税费+利润”,按照逻辑,任一因素数量的减少都应该使得商品零售价格下降。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关税同盟实施过程中税率的降低没有体现在消费品价格上,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解释:1)区域内各国缺乏健康良性的竞争;2)各成员国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建立名目繁多的监管程序或非税收壁垒,造成在区域内流动的商品所承担的不可见费用增加;3)国家法律保护垄断,允许零售商随意确定利润比率。这些手段与建立关税同盟的初衷相悖,阻碍了促进各国工业发展进而增强经济实力的良好愿望。
当然,联盟权力机构对这些背道而驰的做法也并非无动于衷。2000年12月在马里召开的部长级理事会通过了两项对策:西非经货联盟委员会建立内部规章制度,促使建立健康的竞争环境;采取必要措施来保证区域内部产品流通更通畅。
西非国家的关税同盟与强大的欧洲关税同盟比起来尚显得稚嫩与脆弱,但这是弱小国家谋求共同发展的有益尝试,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和鼓励,衷心希望西非国家经货联盟在这条路上越走越顺畅。
驻多哥使馆经商处
2001年元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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