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外经贸信息体制是如何建立的

发布日期:2002-11-25 21:49:00来源:作者:
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随之也将进入一个新阶段。面对新形势,中国外经贸体制如何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带着这个问题,我处在考察法国对外经济关系总司后不久,又与其直属单位—法国外贸中心举行了座谈。通过座谈,我们对法国外贸中心的作用有了进一步了解,它作为法国外经贸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全国性机构,在促进法国外经贸发展,帮助法国企业获得拓展国际市场的信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法两国国情不同,我们虽不可能照搬法国的模式,但法国为外经贸企业设立的信息服务体系的思路,对我国外经贸发展仍有借鉴之处。
一、 重视全国性外经贸信息机构的设置
健全全国性外经贸信息机构是法国外经贸信息管理的一大特点。法国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主张自由竞争,然而作为协助政府管理市场、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外经贸半官方机构却一直很集中,不存在由政府外贸主管部门出钱资助多个半官方机构相互竞争同一个市场项目的情况。法国外贸中心的前身—国家外贸中心成立于1943年,1972年改为现名,它是法国外经贸政府部门在信息方面唯一的半官方性机构,直接受法国对外经济关系总司领导,专门负责收集、整理全球经贸信息以及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法国的实践说明,一个单一的全国性的外经贸信息机构在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信息服务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当然,法国也有工商会、行业工会等机构的信息服务渠道,他们有自己的服务领域和对象,相互是补充配合关系。
二、 重视对法国外贸中心的支持
据外贸中心介绍,政府对他们机构支持的主要手段有:
1、财政支持。法国外贸中心享受国家财政拨款待遇,1999年,国家通过法国对外经济关系总司给外贸中心财政拨款1.38亿法郎,2000年预算额度有所减少,为1.25亿法郎,相当于外贸中心全年经费来源的50%,占当年法国政府外贸系统和外贸支持行动(包括中央及其地方外经贸机构、驻外经商处、外贸中心在内的外经贸支持机构、代表国家在国外举办的博览会、对法国中小企业出口以及法国与国外签订大合同的支持)预算拨款总额42.17亿法郎的2.96%。财政支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较为稳定的财源,有利于维护信息队伍的稳定,保障信息服务体制的正常运转;此外,财政支持使得外贸中心能够通过免收或减收信息服务费用,把部分利益转让给企业,鼓励他们走出去,这是法国“补贴”国内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一种特有形式。
2、驻外经商机构的信息支持。目前,法国政府在国外设有163个驻外经商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国内企业扩大出口和对外投资,这些经商机构日常收集有驻在国大量经贸信息。为了能够让企业充分利用驻外经商机构信息,法国指定外贸中心全权负责驻外经商机构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散发。据外贸中心介绍,他们每天处理的外来信息,其中70%是驻外经商处提供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外贸中心还在巴黎市郊两个地方建立了计算机信息处理中心和资料储存和发送中心。从效果上看,驻外经商机构向外贸中心输送信息,一方面支持了外贸中心的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说驻外经商机构对企业的支持通过外贸中心而得以实现,这种做法也是法国外经贸信息系统有效运作的方式。
三、 要发展,就必须坚持为企业服务这个宗旨
外贸中心成立已近60年,目前该机构拥有职工350名,其中专家200名,是法国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支持企业拓展国外市场提供信息的一个不可取代的专门机构。实际上,外贸中心有今天的发展,除了得益于国家的大力支持,也有其自身努力的结果。通过考察,我们对外贸中心还有以下几点较深的感受:
  第一,外贸中心为企业服务,坚持不以赢利为目的。作为公共机构,外贸中心得到国家财政资助,反过来,它通过向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形式又回报给国家。据了解,外贸中心一般简单的信息服务免收费用,有些服务项目(包括提供驻外经商机构的调研、信息材料)虽收取一定的费用,但目的并不是为了创收,而是为了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提高信息服务质量,筛选服务对象和回收部分成本。不过即使这样,全年收取的各种费用仍相当可观,约占外贸中心年度经费的50%,这笔收入无疑成为外贸中心经费来源的重要补充。
第二,外贸中心机构设置科学,人员配备合理,分工细致,运转效率高。为了向企业提供更多的实用信息,外贸中心按产业分工设立了“工业服务业部”和“农业食品部”,是其最重要的两个部门,员工约140人,相当于职工总数的一半,三大产业涵盖的所有行业或领域均有专人负责。因此,任何一家企业,均能在此找到对口专家或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如果按地理区域分工,效果可能会差些,因为服务人员不可能了解所有行业的情况,更不能对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和横向比较,而只能疲于应付。企业在拓展国外市场时离不开对当地法律环境的了解,为此,外贸中心专门设立了“法律法规和税务信息部”,与上述两个产业部门密切合作,为企业提供周到的服务。此外,外贸中心还设有为企业具体需求提供专门服务的“市场研究和竞争分析部”、负责信息产品的推广和销售的“商务和外联部”等。
第三,外贸中心争取信息来源多样化。外贸中心虽有法国驻外经商机构信息来源,但它还努力通过其他一些渠道,如订阅出版物、查阅资料库、参加展览等各种合法手段收集更多的信息,并及时加工整理,以增强信息的参考或实用价值。
第四,外贸中心重视互联网信息服务。目前,外贸中心互联网信息服务已相当完善(网址:HTTP://WWW.CFCE.FR),设有为企业拓展国外市场服务的专门栏目,如“PL@NET EXPORT”、“BASE DE DONNEE”、“ESPACES SECTORIELS”等,企业所需信息基本可以从网上查阅获得。
四、几点启示
这次考察法国外贸中心,我们有以下几点启示和建议:
1、在我国外经贸体制改革中,需继续健全和完善现有外经贸信息机制。我们在工作中体会到,目前国内对外经贸信息已相当重视,但我们也有这样的感觉,就是国内有关外经贸信息工作,机构上还不够系统,比较分散,不利于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有效使用。希望今后这方面能有所改进,首先将那些由国家财政拨款的或得到外经贸部财力支持的分散的信息机构合并,尽快在全国性外经贸信息体制的框架下组建单一的信息机构,在外经贸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可否考虑将驻外经商机构信息工作纳入全国性外经贸信息体制之中。驻外经商机构处在国外市场第一线,便于收集当地信息,如果能利用好这一渠道,可以为我国企业拓展国外市场发挥更好的信息服务作用。
3、国家财政支持是外经贸信息机构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入世后,我国外经贸环境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政府通过外经贸信息机构支持企业出口和对外投资,将是主要应对措施之一。因此,全国性外经贸信息机构一旦建立,其正常运转经费拟由国家财政保证。

驻法国使馆经商处
200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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