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罗马尼亚颁布了新的《投资促进法》,该法规定对内外资实行无差别非歧视性的待遇;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对内资企业实行与外资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
英国在出入境投资、收入及资本的汇出、持有外币帐户以及贸易结算等方面没有外汇管制限制。英国没有指导或限制外商投资的专门法律。外商或外资控股公司从法律意义上与英资公司享有同等待遇,他们在英国可从事多种形式的经济活动。
马来西亚提倡吸收外资发展出口导向性产业,以此带动国家经济发展。马来西亚目前没有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对外商投资进行全面统一管理,其主管部门因行业而异。
一直以来,菲律宾被广泛认为是东南亚地区外国直接投资(FDI)的最高壁垒之一,菲律宾政府对外国人购买房产、土地和在菲的财产所有权均有限制。
目前,哈政府正积极推进吸引外资和国有企业私有化。有实力、熟悉哈市场的中国企业可径与哈方联系,并请在充分做好项目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