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出台

发布日期:2024-06-13 10:43:02来源:国际商报作者:李 可 何芬兰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6月12日在对《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将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促进外贸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优化监管与服务、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五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旨在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6月12日在对《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将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促进外贸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

跨境电商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积极运用新技术、适应新趋势、培育新动能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上述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跨境电商出口。跨境电商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减少中间环节、直达消费者,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有利于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已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跨境电商占出口比重达7.8%,拉动出口增长超1个百分点。我国跨境电商贸易持续稳定增长。全国跨境电商主体活跃,服务网络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适应国际市场消费需求。

“但同时,我国跨境电商发展仍面临主体能力有待提升、融资渠道亟待拓宽、监管服务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和挑战。” 该负责人透露,在此背景下,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针对行业企业诉求形成了《意见》,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意见》提出五方面15条举措。一是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围绕主体能力建设,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借展出海”,加强行业组织建设与人才培养,持续推进品牌建设。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畅通跨境电商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跨境资金结算服务,推动跨境电商供应链降本增效,便利企业融资。三是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高质量发展,增强物流保障能力,助力跨境电商相关企业“走出去”,夯实发展基础。四是优化监管与服务。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提升跨境数据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五是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加快跨境电商领域标准建设,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持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与相关国家共享发展成果。

该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央地协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促进外贸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近期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行业交流培训。举办跨境电商综试区现场会、外贸新业态专题培训,邀请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试点以及行业企业代表等参加,进行政策解读,加强经验分享,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加强跨境电商企业供需对接。办好广交会、数贸会等重点展会,支持按市场化原则提升现有地方性跨境电商展会办展水平,推动进一步优化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

三是扎实推进综试区建设。指导165个综试区深入开展规则和标准建设、品牌培育、海外仓高质量发展等系列专项行动,积极利用跨境电商赋能本地产业发展。

四是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在多双边交流合作中推动加入跨境电商等相关议题,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开展国际交流,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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