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提出16条意见 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走出去”

发布日期:2022-04-27 09:56:25来源:北京商报作者:李海媛
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走出去”,依法设立境外子公司,提升服务境外投资者及全球资产配置的能力。

4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证监会表示,公募基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国内经济金融环境不断优化,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公募基金行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行业规模快速增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规范水平稳步提升,财富效应逐步显现,行业实力显著增强。但与此同时,行业仍存在专业能力适配性不够、文化建设薄弱、结构不平衡等问题。

证监会表示,站在新发展阶段,要紧紧围绕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进一步坚定深化改革,扎实推动监管转型,加快构建公募基金行业新发展格局,因此对公募基金的发展提出五大项共计16条意见。

在积极培育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方面,证监会提出支持差异化发展;切实提升治理水平;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稳步推进高水平开放;强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等5条意见。具体来看,不仅提到引导经营失败的基金管理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公募基金管理资格或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推动构建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行业生态;还提到,支持对中国资本市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优质境外金融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扩大持股比例,鼓励行业积极借鉴境外先进资产管理经验和有益业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走出去”,依法设立境外子公司,提升服务境外投资者及全球资产配置的能力。

而在全面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方面,证监会则提出着力提升投研核心能力;持续强化合规风控能力;积极鼓励产品及业务守正创新共计3条内容。具体提到,要引导基金管理人构建团队化、平台化、一体化的投研体系,提高投研人员占比,完善投研人员梯队培养计划,做好投研能力的积累与传承,扭转过度依赖“明星基金经理”的发展模式;持续强化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和风险管控,出台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规定,研究制定浮动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规则;研究推动ETF集合申购业务试点转常规,积极推动公募REITs、养老投资产品、管理人合理让利型产品等创新产品发展。

此外,在着力打造行业良好发展生态方面,证监会表示,要突出厚植行业文化理念;着力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不断强化行业合力;提高中长期资金占比;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等要求。在具体要求上,不仅提出做好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落地工作,指导行业机构稳妥做好产品、系统、投教等准备,鼓励行业机构开发各类具有锁定期、服务投资者生命周期的基金产品;同时,要求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各类养老金投资运营管理政策设计,推动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养老金市场化、长期化投资政策,研究建立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多层次补充养老体系;证监会还表示,支持更多优秀公募基金管理人参与养老金管理。

最后,在不断提升监管转型效能方面,证监会表示要强化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监管转型;持续提升监管效能。证监会要求,加快建设公募基金账户统一查询平台,抓紧推出“基金E账户”APP,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的基金账户及份额信息查询服务。建设行业性的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机构投资者提供集中化、标准化、自动化的基金投资电子信息流转服务。全面做好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信息平台上线工作,为行业参与养老第三支柱提供有力保障。稳步拓展沪深交易所基金通平台业务功能,为场外投资者投资公募REITs等场内基金提供补充性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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