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在联合考古等领域开展合作
根据联合声明,我国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将在“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框架下,在联合考古、文化遗产保护修复、世界遗产、博物馆展览交流、防止文物非法贩运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国家文物局11日与阿富汗信息与文化部、巴基斯坦国家遗产和文化署分别签署《关于协同开展“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的联合声明》。
根据联合声明,我国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将在“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框架下,在联合考古、文化遗产保护修复、世界遗产、博物馆展览交流、防止文物非法贩运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说,此次联合声明的签署,不仅是三国在双边合作领域的全新成果,也标志着“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正式从理念转变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具有开拓性意义。
据介绍,这是亚洲国家首次签署“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双边合作文件。李群表示,中方愿同阿富汗、巴基斯坦及其他亚洲国家一道,携手同心,共同推动“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走深走实、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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