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RCEP区域工商界合作的中方工商界倡议》发出

发布日期:2021-02-05 14:50:07来源: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作者:
该《倡议》的发出,既体现了工商界抓紧落实国务院工作要求的积极行动,也向RCEP各成员国工商界发出了在开放中增进合作的积极信号。

2月5日,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与国内有关全国性商协会联合发出《共同推进RCEP区域工商界合作的中方工商界倡议》,表达与RCEP区域工商界增进友好合作的积极愿望。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谈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后的近两个多月来,在召开的三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部署加快做好RCEP生效实施的国内有关工作。该《倡议》的发出,既体现了工商界抓紧落实国务院工作要求的积极行动,也向RCEP各成员国工商界发出了在开放中增进合作的积极信号。

该《倡议》强调,RCEP区域工商界共同充分认识到RCEP建设的重大意义;共同抓住开放机遇,加强产业合作,扩大贸易、投资;相互支持合作抗疫,共同助力构建开放市场的有利条件;发挥企业在经贸合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泰国驻华大使阿塔育·习萨目表示,很高兴看到2020年RCEP的签署。RCEP谈判是在2019年泰国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期间结束的,在这一过程中我为泰国所发挥的作用感到自豪。在当前RCEP各成员国履行国内审批程序之际,由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牵头中国国内有关全国性商协会共同发出此《倡议》,正当其时。区域合作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是区域经济繁荣的坚实基础,此次重大新冠疫情让人们更加意识到区域合作的重要,RCEP是拓宽和深化区域合作的重要抓手。相信RCEP区域工商界的积极紧密合作,将使得RCEP从签署到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前副部长于洪君表示,RCEP的签署,是当今世界大变局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背景下发生的一件大事,也是对未来世界经济关系、特别是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与全球治理具有深远影响的一件大事。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领衔发布的《倡议》所提出的具体主张,因势利导,精准到位。中方的倡议,充分体现了中国永远与世界同行与时代同步的坚定意志,也充分展示了中国工商界愿与RCEP合作伙伴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积极意愿。相信中方工商界倡议对随之而来的RCEP建设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和示范效应。

中国商务部亚洲司前司长吕克俭表示,RCEP15个成员国中的中国与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近8年来,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一直与东盟工商界共同推动RCEP建设。为促进中国与RCEP其他14个成员国的工商界合作,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组织联合发出《倡议》,值得肯定和赞赏。RCEP成员国产业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广、潜力大。面对疫情给各国经济带来重大冲击的复杂形势,RCEP的签署带来了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创新发展的机遇。产业合作直接关系到RCEP的开放合作成果。正如《倡议》中强调的,加强各方产业合作,在开放市场中积极打造各国优势互补的新产业链。

中国商业联合会是共同发出《倡议》机构之一,该会会长、亚太零售商协会联盟主席姜明表示,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RCEP高度重视,对其实施寄予厚望。中国商业联合会作为中国商贸流通服务业的代表性行业组织,多年来与RCEP成员国商界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在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的倡导和组织下而发布的《倡议》,将汇集国内外更多的资源,拓展更大的合作空间。RCEP有望在今年年底生效,希望那时候全球疫情阴霾散去,更加紧密、高质量的区域合作将为全球经济带来曙光。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杨昆表示,RCEP的签署将进一步激发成员国各方在能源电力领域的合作。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十分荣幸加入由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组织的《倡议》的发出,这其中也代表了中国电力行业期待与RCEP各国电力同行加强合作的积极愿望。借助RCEP带来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条件,我们期待与各方加深了解、各取所长,组成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放大能源电力产业链、供应链的集聚效应。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素梅表示,RCEP的签署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体现,为促进中国—东盟构建可持续发展开阔了更大空间。多年以来,中国—东盟在电子信息领域相互支持与合作。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将全力支持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工作,积极推动我国电子信息企业加强与东盟各成员国深入合作,紧紧抓住当前全球电子信息科技变革与产业变革的机遇,积极推动各国数字经济建设,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领导人、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秘书长庞广廉表示,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发起并联合76家全国性商协会共同发布的《倡议》,是促进对接、开放合作的积极举措。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将引导中国石化行业,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RCEP实施中,进一步推进国际石化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快石化产业链深化布局。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表示,RCEP的签署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将形成区域内统一的经贸规则和便利的跨国营商环境,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投资并增强对域外投资的吸引力,推动区域经济并带动世界经济增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将以此为契机,引导行业企业迎接更大范围、更高标准开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将会同所有会员单位一道充分利用市场开放,在构建“双循环”新格局中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国际经济竞争合作新优势,实现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常务秘书长刘欣谈到,该《倡议》具有参与的全国性工商组织数量多、汇聚成共识速度快的特点,从《倡议》的提出到联合发布不到一周时间。2月5日在国内发布的同时,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还同时向RCEP成员国的主要工商组织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布《倡议》英文本,RCEP成员国应共同推进协定早日生效,使得RCEP谈判成果切实转化为区域各国经济增长。冀望RCEP区域内工商组织与区域外工商组织增进相向而行的友好合作,协作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及增长。

附件:《共同推进RCEP区域工商界合作的中方工商界倡议》全文

《共同推进RCEP区域工商界合作的中方工商界倡议》

2021年2月5日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由东盟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组成的RCEP,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经济规模最大、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为落实2020年11月15日RCEP成员国领导人发布的《联合声明》,冀望RCEP顺利生效,实现RCEP建设的预期目的,我们共同倡议:

一、充分认识到RCEP建设的重大意义。RCEP的签署是实施自由贸易、多边合作的重大成果,是区域开放合作的重大举措,彰显了成员国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复苏及增长,共同应对新冠疫情和不稳定的世界经济,共同开发区域经济增长潜力、为企业开拓新发展空间。RCEP建设不仅有利于区域各成员国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世界经济增长。倡议方愿与RCEP区域成员国包括工商界在内的各有关方紧密友好合作,增信释疑,共同助力实现RCEP建设目的。

二、共同抓住开放机遇,加强产业合作,扩大贸易、投资。产业是经济增长之本。加强区域产业合作,能带来企业的“点—线—面”的合作,有益于提升区域生产力、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RCEP成员国开展产业合作具有条件,相互贸易投资关系密切,产业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广、潜力大。倡议方愿与RCEP区域成员国工商界积极对接,加强机制建设,组建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RCEP产业合作研究院、RCEP产业合作促进中心,在开放市场中积极打造各国优势互补的新产业链。

三、相互支持合作抗疫,共同助力构建开放市场的有利条件。新冠疫情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各国间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制约了大多数国家企业的生产和施工,疫情面前特别需要各国合作抗疫。倡议方愿与RCEP区域成员国工商界相互支持抗疫,在全球疫情期间多视频召开疫情影响经济研讨会、商机对接会、产品展示会、投资推介会,共同助力有关国家政府开通和拓宽人员往来“快捷通道”和货物流通“绿色通道”,共同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发挥企业在经贸合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企业家的创新经营、开拓经营、互利合作是RCEP区域发展的活力所在。企业抓住RCEP商机,需要掌握RCEP规则、开放市场进程、各国发展规划和政策,用好多个自贸协定;需要实施正确的经营战略和策略,守法、合规、诚信经营。倡议方愿与RCEP区域成员国的工商组织共同为企业合作铺路架桥,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

中国正在实施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正在与各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建高质量的“一带一路”。倡议方愿与RCEP区域成员国工商界加强合作,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商机。

倡议方相信,在RCEP区域成员国工商界坚定信心、友好合作、积极行动中,必将实现各国经济和区域经济新发展。

共同倡议方

1.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

2.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3. 中国商业联合会

4.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5. 中国电力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

6.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7.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

8.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9.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10.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11.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12.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13.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14.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15. 中国包装联合会

16.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17.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18.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19. 中国电子商会

20. 中国信息产业商会

21. 中国物联网商会

22.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3.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24. 中国砂石协会

25. 中国石材协会

26. 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

27.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

28.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29.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30.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31.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

32.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33.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34.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35. 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

36.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37. 中国服装协会

38.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39.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40. 中国轻工机械协会

41.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42. 中国自行车协会

43. 中国皮革协会

44.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45. 中国糖业协会

46. 中国造纸学会

47.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8.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49. 中国渔业协会

50.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

51.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

52.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53.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54. 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55.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56.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57. 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

58.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石油业商会

59.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纸业商会

60.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烘焙业公会

61.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银珠宝业商会

62. 中国民族经济对外合作促进会

63. 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64. 中国—东盟科技产业合作委员会

65. 中国—东盟食品行业合作委员会

66. 中国—东盟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

67. 中国—东盟日化行业合作委员会

68. 中国—东盟建筑行业合作委员会

69. 中国—东盟建材行业合作委员会

70. 中国—东盟建筑装饰行业合作委员会

71. 中国—东盟物流行业合作委员会

72. 中国—东盟鞋业行业合作委员会

73. 中国—东盟家具行业合作委员会

74. 中国—东盟咖啡行业合作委员会

75. 中国—东盟会展行业合作委员会

76. 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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