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
导语
自2016年国内绿色债券发展以来,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在G20各国的共同推动下,全球绿色债券发展迅速,中国绿色债市场与国际的交流和合作也不断深入。然而,在许多国家和市场还缺乏对绿色金融的明确定义,国际上的许多绿色金融标准也缺乏可比性。这些问题阻碍了绿色资本的跨境流动和全球绿色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因此,推动提升绿色标准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应该成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2019年2月26日上午,由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欧盟驻华代表团和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共同主办的“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研讨会”在北京环境交易所举行。中国和欧洲应当在共同推动国际绿色与可持续金融标准的一致化方面加强合作,促进绿色金融领域的跨国投资。
作为气候变化相关领域全球最大的贷款金融机构,欧洲投资银行(EIB)于2007年发行了世界第一支绿色债券,开拓了绿色债券市场。自此,欧投行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已达200亿欧元,并命名为气候意识债券,支持11种货币,成为目前为止世界绿色债券最大的发行者。2017年欧投行发行的气候意识债券规模已突破历史记录,达43亿欧元。欧投行自1995年开始在中国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去年,欧投行提供840亿欧元支持全球各类投资项目,其中气候相关投资达196亿欧元。2015年4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下成立。绿金委是一个专业的非盈利组织,旨在研究并协调成员机构绿色金融倡议。2017年10月,绿金委拥有近190个成员组织,包括所有主要中国银行、保险公司、资产所有者及经理人、券商、绿色公司、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及绿色金融领域研究组织。成员组织管理金融资产达120万亿人民币,相当于中国金融行业全部资产的近70%。2015年12月,绿金委发布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简称“绿色债券目录”)。
2017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投行联合发表声明,建立联合绿色金融倡议,比对中国和欧洲市场关于绿色的定义标准。至2017年11月,中国绿金会和欧投行的专家已经逐一对比了绿色债券投融资的核心标准。作为巴黎公约的缔约方,欧盟和中国致力于通过加强资本市场框架来调动新一轮气候方面的相关投资。作为欧盟银行,欧投行致力于通过自身和其他机构开展融资合作,全面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绿色投资。而中国致力于统一国内外绿债市场标准并借鉴国际上可参考的绿色市场发展的实践经验。正是基于共同的推动国际绿色与可持续金融标准一致化的目的,中欧将在制定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推动金融部门绿色化等方面加强合作,互相借鉴。
在2月份于北京举行的“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研讨会”上,欧盟驻华代表团一等参赞介绍了欧盟为应对气候问题和碳排放提出的目标和具体措施。欧盟计划于2050年实现零碳排放,同时还要确保经济发展。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目前欧盟委员会已经提出了可持续金融发展计划和分类标准初稿,希望这些措施可以针对气候变化问题,将资金导向更加绿色低碳的经济活动。欧盟引领着全球可持续金融倡议的热潮,希望能够和中方合作,达成一个具有一致性的、共同的标准,共同实现更加绿色的经济发展。而具体举措包括:进一步澄清投资人与资产经理职责,要求欧洲银行和公司的长期规划是绿色和可持续的,并向公众进行信息披露;探索与可持续金融相关的评级方法;建立欧盟可持续活动分类体系,推动中欧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的一致化等。其中,可持续活动分类标准的制定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企业“漂绿”,另一方面为了通过激励措施鼓励可持续发展。
2019年5月3日,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和欧洲保险与职业养老管理局就如何将环境和社会治理纳入现有的欧盟法规框架提出了建议,包括更新现有的《金融工具市场指令》。欧洲顶级市场和保险监管机构表示,他们已经对欧盟金融监管提出修正申请,议案内容将促使欧盟银行、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在向其客户提供产品时考虑可持续金融的影响。修正申请将确保投资者和金融公司了解气候变化的风险和投资绿色产品带来的机会,以及投资对环境的影响,还将确保他们对环境、社会治理等问题形成一致的理解。“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在投资服务和投资基金等可持续金融领域方面的技术咨询意见”。伴随着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的施压,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公司正面临监管机构更为严格的监督,要求他们切断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污染行业的联系。可持续或绿色金融指传统意义上的股票和基金等投资工具,他们的基础业务旨在改善自然环境,包括尝试开发替代性能源的公司和在环保方面享有盛誉的公司。监督机构表示,企业在选择投资工具时应当将可持续因素置于其他考虑因素之上,做出平衡的决定,并考虑更为广泛的投资目标。而金融公司也应当防范气候变化风险,例如,保险公司在承保保单时应考虑全球变暖的影响并确保其公司工作人员拥有可持续筹资方面的知识和培训机会。
据气候债券组织CBI统计显示:2018年美国、中国和法国位列绿债发行总额前三名,分别发行341亿美元、309亿美元和142亿美元。绿色债券是国际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最成熟,同时也是影响最广泛的领域。绿色债券是我国全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以来,最成功和最具有代表性创新实践之一。然而随着绿色债券的迅猛发展,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中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则呈现“一家独大”的局面,相比之下,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则相对较小。绿色债券市场所呈现的结构性问题和现象引起各方关注。在绿色债权市场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方面本文提供以下两点建议:一方面,鼓励绿色熊猫债券的发行。根据相关产品的创新特点,不同国家差异化情况,建议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形成相关机制,加强监管和市场互动,重点解决在绿色标准、债券认证、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鼓励“一带一路”绿色熊猫债券的发行。另一方面,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上发行绿色债券。重点解决我国与境外资本市场在绿色债券的标准不同,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格式不统一等难点。未来应建立推进建立国际绿色债券数据库,共享绿色债券信息,统一绿色债券资金募集文本以及绿色债券认证文本的相关格式,实现不同标准在具体项目上的一致落实。
【评语】
中国和欧洲是世界上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国际绿色与可持续金融标准的一致化,以降低绿色金融的识别成本、促进绿色金融领域的跨国投资。各国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政策重点、资源禀赋不同,短中期内对绿色标准达成完全共识的难度很大;但在中欧之间,在欧洲出台标准之后,一个可以考虑的过渡性方案是将中国标准与欧洲标准的重合部分(即既符合中国标准、也符合欧洲标准的绿色活动清单)作为中欧共同标准,中国机构可以以此共同标准在欧洲发行绿色债券,欧洲机构可以在以此共同标准在中国发行绿色债券,就可以避免重复认证等额外成本,提升双方市场的透明度。从长期来看,双方应该逐步推动中欧标准的趋同化,争取最终达成一套高度一致的共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