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要求凡备案必报告 对外投资走向大数据管理

发布日期:2019-05-07 09:32:26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裴昱
据一位接近商务部的人士透露说,在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形势下,2018年中国对外投资也受到了一定影响,美、日、德、加等国家的外资审查趋严,在基建、高技术等领域的投资比较严格。

近日,商务部发布《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7日。

“过去对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监管缺失,没有特别科学的管理办法和流程。对企业来讲,很多企业海外投资内部体制就不到位,也基本是投后就不管的状态。《征求意见稿》配合去年七部委发布的《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明确了对外投资的投后管理,便于政府通过大数据了解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并提供服务和监管措施。”一位熟悉对外投资的律师说。

投资障碍每半年报告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凡备案必报告的原则,企业需每月报告,并新增企业合规和遇到投资障碍半年报送制度。

“对外投资跟利用外资不同,对外投资很容易失控,企业在目的国经营的情况、对方国家的投资环境等都是不确定的,因此报告制度是非常及时的。”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记者。

《征求意见稿》指出,投资主体的境内出资部分,应在实际投资发生的次月,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要求,报送对外直接投资月度情况。投资主体的境外出资部分,应在实际投向境外最终目的地企业的次月,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要求,报送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月度情况。

据了解,境外企业需报告的投资障碍包括东道国政治形势变化、东道国外资准入限制、外资纠纷争端解决问题、资本账户开放情况、进出口限制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面。

据一位接近商务部的人士透露说,在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形势下,2018年中国对外投资也受到了一定影响,美、日、德、加等国家的外资审查趋严,在基建、高技术等领域的投资比较严格。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多变,发达国家对中国企业投资开始设置各种障碍,而中国企业也因跨国投资经验不足等原因在合规经营方面出现一些问题。通过大数据掌握企业对外投资遇到的障碍及合规经验情况,便于政府及时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监管措施。”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李育博士表示。

李育认为,对外投资备案报告细则的建立有助于建立对外投资的大数据管理体系,进而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加强对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的监测,便于政策制定者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应对问题。

走向高质量阶段

“通过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反馈问题,拿出对策,有利于减少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质量。”白明说。

商务部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3个国家和地区的2060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252.1亿美元,以人民币计,同比增长4.8%。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表示,一季度,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开局平稳,保持健康有序发展。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合作积极推进,对外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多元。

“我国对外投资在大举迈进后,经历了调整期,2017年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对外投资。现在,我国对外投资基本稳定,强调质量,反对盲目扩张。”白明认为,“未来应重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高科技、矿产资源等方面的投资,在企业自主决策中,相关部门要了解对外投资情况,并为企业对外投资保驾护航。”

“为推动我国对外投资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需要对企业对外投资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监测,有效发挥逆周期调节和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李育认为。

《征求意见稿》指出,投资主体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出现漏报、误报、瞒报的,商务主管部门可视情况进行提醒、约谈、将违规信息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措施。

“报告制度对应了惩戒机制,跟企业的诚信挂钩,可能会暂停办理企业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手续,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惩戒。”前述接近商务部的人士表示。

李育认为,对外投资是市场资源进行跨国配置的过程,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也需要获取大量信息和数据资源。利用备案(报告)制度获取的大数据信息,引导企业投向回报率更高、营商环境更好的国家和地区,避免中资企业出现“扎堆”投资、盲目竞争的情况。

对于体育俱乐部、房地产等领域的对外投资是否会放开的问题,多位受访人士认为,限制类领域的对外投资目前仍不会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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